我二十四歲嫁給老公,老公年長我七歲,是位中學老師,他曾有過一段短暫的婚姻,前妻出軌懷上男小三的孩子後,跟他提出離婚。我老公是那種老實巴交的人,他很痛快地離婚。

我們是彼此認識的,當時我在一家小飯店打工,他離婚那段時間心情不好,下班後就到學校附近的小飯店喝兩口,借酒消愁。我們就在這種情況下認識了,很慶幸,他願意娶我,不嫌棄我出身不好,不嫌棄我沒有正經的工作。我們不顧雙方父母的質疑,結婚了。

婚後,老公對我很好,公婆慢慢對我的態度也變了,婆婆通過關係為我找了一個比較穩定的工作,有時侯做了好吃的,還特意給我送到單位或者家裡,後來見我們經濟困難了,公婆還拿出退休金交給我們。長期的相處,讓我們成為真正的家人。

結婚三四年,我們一直沒孩子,到醫院檢查,問題出現在我老公身上。我老公說,隻要我願意,隨時可以離婚。可我堅持不離婚,哪怕沒有孩子,我也願意和老公這樣的男人在一起生活,和他在一起,我很踏實。

沒想到,又過了一兩年,老公查出了肺癌中期,做了手術,可醫生依舊不敢保證老公能活得太長。老公做了病退,我真是墜入了痛苦的深淵。老公跟我說,熬不住的話,隨時可以走。

我責罵了他,我們是家人,怎麼可能隨便拋棄他呢?

他很感動,可我覺得照顧老公,是我的責任。癌症的病人最難熬過兩個階段,一是咳嗽疼痛,二是化療的痛苦。他每天都很痛,我就給他不斷按摩,後來癌症擴散,直到他咽下最後一口氣。雖然我賣掉我們那套房子,可我覺得值得。料理完了我老公的後事,婆婆跟我談心,問我以後何去何從,我說,我不打算再嫁人了,婆婆說,不嫁人有不嫁人的活法兒,然後跟我商量,讓我領養一個孩子。因為我已經過了三十五歲。婆婆還說,遇到好的男人,可以考慮再嫁,她不會阻攔我追求新生活的。

       

說完這件事,不到三個月,婆婆就領來了一個孩子。

我一見那孩子,當場就傻眼了。

婆婆跟我說,她都知道了,在整理老公的遺物時,婆婆看到了老公的筆記本,上面寫了我的一些事,老公在婚前調查了我,發現我在十九歲那年遭到他人的欺淩,生下了一個孩子。那個孩子被我寄養在娘家的遠房親戚家裡。這麼多年過去了,我努力忘記這件事,沒跟任何人說過,他好像明白我這件事對我的意義,所以他沒跟我說這件傷心事,他在用自己全部的愛來溫暖我受過傷的心。

現在,我領養了我的孩子,公婆讓我帶著孩子搬到她的房子裡,她和公公替我接送孩子,孩子十五歲了,我們一家過得很平靜,我安心工作,賺生活費來養家餬口,我很感謝公婆對我的恩情。

如今,我已經下定決心不再嫁,因為我知道,這世界上沒有人能比我老公對我更好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