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導讀......小師


道德經有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法」即是效法,「道」可解作規律,而「自然」就是變化;全句的意思就是--人類根據天地間大自然的變化,而發現萬事萬物的運行規律,這些運行中的規律都是經歷一個而又一個的偱環階段,周而復始,從未間斷;於是人類摸索出一套的行為模式以便適應當時的生活環境落實生存--但我們始乎卻遺忘了一點,就是:「規律」是源於不斷的「變化」,因此規律是不會一成不變地維持著其「恆常的模式」進行,即每一個偱環階段中的細節亦會可能出現一些不可預計的微少變化,是故又云:「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改面相本來就是一套非常完整而又有系統的理論,結集古人的經驗所得乃是有法可循的改命方法;但崇明黃的無心插柳,憑善救人竟也意外地改變了自己的面相而成為多福多壽之人......可見「法」無定法,依其自然之性順其自然而成其所以然。



改面相的故事


淸崇明黃求爵,相者决其無子,壽止六十,後有南洋一舟遇風將覆,黃急出銀十兩,買漁舟救之,全活十三命,復遇相士駭曰,君滿面陰隲紋,必有盛德,不特有子,且登大魁,己亦上壽矣,後果生子,名振鳳,中康熙己未會魁,己壽九十餘善終,天道之可恃如此,人何不去惡爲善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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