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股票要繳的稅說多不多,其中要注意的細項也不少,投資人千萬得精打細算。
       

首先,只要有買、賣股票,就要繳納0.3%的證交稅,此外,理財的目的不外乎是賺取獲利,投資股票的獲利可以分為「資本利得(價差)」及「股利」這兩部分,課稅的方式也不同。

對於國家的稅負,理所當然應該誠實面對,不然得面臨補稅及罰款問題,不過政府也給予投資人合法的節稅空間,可以善加利用,少繳一點稅,就等於幫自己的投資賺更多錢。

以下分別就買賣股票過程中的交易、資本利得及股利所得該如何課稅,進行詳細的解說。

股票交易→證交稅
減少進出次數可省錢
       

賣出股票時要繳交證交稅,假設投資人有200萬元資金,每星期買進200萬元並賣出200萬元做價差,就要繳交200萬×0.3%=6,000元的證交稅,1年以50周計算就是30萬元,如果投資人頻繁買賣股票,證交稅並不輕。

想要節稅的話,可以採取長期投資或操作ETF這兩種方法。

以長期投資來說,專注買好股票,長期存股不但可以領股利,還能降低買賣次數,節省證交稅;而ETF的證交稅率只有0.1%,只有股票的三分之一,台股中最具代表的ETF是台灣50(0050)。如果依照上面的模式操作,買賣ETF每年只要繳交10萬元的證交稅,可節省20萬元。

資本利得→證所稅
今年要申報104年利得
       

證券交易所得稅(簡稱「證所稅」)從今年105年1月1日起停徵,但去年104年的所得仍要依照舊制申報,詳細規範如右表。如果購買的是上市櫃股票,其利差所得不在證所稅的課稅範圍。

簡單來講,投資人出售未上市股票、當年度賣出興櫃股票10萬股以上(總數,非「單一」股票100張)、賣出IPO股票等,都要申報證所稅。

證所稅是以家戶為申報單位,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計算,採分開計算稅額、合併報繳。如果有虧損情形可扣抵所得,但僅限當年度且同一人,舉例來講,若夫妻一人賺錢、另一人賠錢,兩人的盈虧不能互抵。

計算股票交易所得或損失時,經由券商出售的證券,要以買賣報告書、對帳單等證明文件為買賣價格;非經由券商出售的證券,就要備妥收付款紀錄、證券交易稅繳款書、買賣契約書等文件證明。

股利所得→綜所稅
避免賠錢還要繳稅
       

如果股票投資人參與當年度的除權息,領到的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要列入「營利所得」項目計算綜合所得總額,再以個人適用的課稅級距申報所得稅。要注意的是,股利所得包括配股及配息兩種,配息為現金股利可以直接計算,但配股為股數,並不是一個金額,所以是用「每股面額10元」來計算所得。

不過,自今年報稅起,股東可扣抵稅額將減半。什麼是「股東可扣抵稅額」?對投資人有什麼影響?

假設A公司賺了100萬元,這筆錢就是「稅前淨利」,繳了20%營業所得稅後,剩下的80萬元是「稅後淨利」,公司把其中60萬元發放給股東,就是「股利」。投資人領到股利政府又要課徵所得稅,這樣不就等於重複課稅了嗎?

因此,財政部自民國87年起實施「兩稅合一」制度,投資人只要根據個人所得稅率納稅,扣繳憑單中的「可扣抵稅額」項目,就包含股東可扣抵稅額,股利不必重複課稅,如果個人所得稅率比股票公司的營業所得稅低,表示可以退稅;當個人所得稅率比股票公司的營業所得稅高,就要補繳稅。舉例來講,如果你的所得稅率是30%,則從A公司領到的股利就要補繳20%~30%的稅額。

在過去,A公司20%的營業稅,投資人在報稅時可以完全扣抵,新制今年上路後,則只能扣抵一半。對存股族的影響是,可以退的稅變少,要繳的所得稅則變多,因此投資人參與除權息前,要先精打細算,如果不能填權息,當心賠了股價還要多繳稅。

股利所得→補充保費
配股配息要分開計算
       

同樣會讓存股族心痛的,還有健保補充保費。今年之前,單筆股利所得超過5千元,就要繳交2%的補充保費,從今年1月1日起,單筆股利所得超過2萬元,才需要繳交1.91%的補充保費,投資人的心痛程度可以稍微減低一點。

此外,計算補充保費時,股票股利一樣是用「每股面額10元」來計算。舉例來說,小陳買了B公司的4張股票並參與除權息,假設今年B公司配發5元現金及2元股票股利(1元等於100股),1張股票的股利所得即為5,000元+(200股×10元)=7,000元,4張就是28,000元,小陳要繳的補充保費為28,000×1.91%=534.8元,發放股利時,B公司會先代扣補充保費,實際發給小陳27,465.2元股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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