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籲請民眾不要亂打110謊報。翻攝畫面 2016年01月21日13:57 高雄市劉姓(15歲)及林姓(15歲)國三學生,一個月內以手機撥打110謊稱有人開槍滋事、青少年聚集、未滿18歲少年逗留網咖、民眾打架等,謊報多達17次,警方每次出勤都撲空,經深入追查得知2人身分,2人供稱無聊、好玩才打110,警依《刑法》誣告罪移送少年法院審理。

林園分局指出,撥打110謊報,可能涉及刑法第171條關於「未指定犯人誣告罪」規定「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此外亦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故意向該管公務員謊報災害,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2000元以下罰鍰。

警方說,除了劉男與林男外,另有倪姓民眾於去年2月至9月期間,酒後撥打110聲稱有事須請警方協助高達18次,警方到場後又表明不需警察而拒絕開門,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院裁罰1萬1000元。

林園分局長劉耀欽表示,學校開始放寒假,家長要告誡學童不要在家亂打110報案電話,除佔據報案專線,影響員警正常勤務派遣外,有可能觸法吃上官司,也請一般民眾配合。(林錫淵/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