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性侵犯事件經常出現在新聞報道和人們茶餘飯後的閒聊中,人們對性侵犯仍舊存在很大的誤解。

一、女性遭到歹徒強 姦,需其男友/丈夫出面保護的發生機率並不高        

按性侵犯的常識來說,大部分強 姦案,不是發生在深夜僻巷,遭到陌生人襲擊,而是發生在熟人之間。作案地點大多為受害者或施害者的住所。作案的熟人包括受害者的男友/丈夫、家人(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子女等)、親戚、朋友、鄰居、老師、同學、老闆(或上級)和同事等。大部分的強 姦是有預謀的,而不是臨時起意。作案形式以暴力脅迫為主,也有少數用迷奸、誘姦和恐嚇等手段達成目的。陌生人的性侵犯,一對一的對單身女性襲擊的發生機率遠高於對於情侶發動襲擊。襲擊情侶的通常是團體作案。

由此看來,受害女性遭到歹徒強 姦的機率並不高,慎防歹徒不如慎防有歹心的熟人。受害女性遇襲時,她們的男友/丈夫碰巧在場,需考慮出面保護的機會也不大。

把自己放在強 姦受害女性的男友/丈夫位置上的男性,費腦筋考慮如何表現之前,能不能先考慮下你們的出場率啊!!!

       

二、對傳了不知幾手的強 姦案描述,不要輕易相信和妄加判斷        

但連高中時一同學告訴我她姐的朋友的親身經歷。她姐和那個朋友還有那人的男朋友一行去西藏。結果在旅館裡面,那女的被歹徒強 姦。男友就在旁邊,目睹一切,但無動於衷。

就拿題主聽說的強 姦親身經歷來說。上面提到過,襲擊情侶的通常是團體作案。現場遇到突襲的人數多於歹徒,歹徒通常會用暴力脅迫、捆綁、禁錮等手段控製住其他人,再對受害者實施強 姦(或輪姦),以防在性侵犯過程中被其他人襲擊。就這段描述來講,沒有提到現場有幾名歹徒,受害者的男友處於何種狀態下顯得無動於衷。如果現場有多名歹徒,為什麼受害者遭了殃,同為女性的題主同學她姐卻安然無恙?這都是不可忽略的條件,值得探究的部分,可能會改變人們對當事人和整件事的判定。

我當時就覺得那男的好慫。後來,我想了想,如果他去反抗,很可能命喪黃泉。死了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他的死也許並不能阻止女朋友被強 姦,而且還可能威脅到更多人的生命。

受害者的男友慫不慫,取決於他當時是否被歹徒用暴力脅迫、捆綁等手段控製住,還是被嚇得不敢動彈了。以往聽聞對於情侶的強 姦案,受害者的男友/丈夫出面反抗,被胖揍一頓的可能性大於命喪黃泉。「如果他去反抗,很可能命喪黃泉」,是題主從心理上放大了反抗歹徒所帶來的風險。至於「死了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他的死也許並不能阻止女朋友被強 姦,而且還可能威脅到更多人的生命。」那是題主的腦洞有些大......

為了避免以訛傳訛,對於性侵犯的了解,看正規媒體的新聞報道也好過道聽途說。

三、強 姦當即發生時,往往受害者在場的男友/丈夫沒有當英雄或認慫保命的選擇權        

我不是英雄,但我也不慫,看著自己心愛的人被強 姦,我的情緒大腦會毫不猶豫的讓我去拚命保護。但是,如果我死了,並不能換來女友的平安,我就是白死了。究竟該怎麼辦?

題主為此很糾結,事實上當案件發生時根本容不得人選。

【用三則強 姦案的新聞來說明下】:

2012年12月發生的「印度黑公交輪姦案」,轟動一時。在新德里,一名女大學生和男性友人深夜看完電影後搭車返校。兩個人上黑車後10多分鐘,同車的多名男性開始騷擾女孩,兩人反抗卻遭毆打。男方遭圍毆被關押在駕駛室,女方被拉到車廂後方慘遭輪姦。事後,女方在新加坡的醫院傷重而亡,未見男方死亡的報道。(相關訊息:印度黑公交輪姦案)

過程中:男女雙方皆反抗。男方被毆打後遭到隔離。

事後:女方傷重而亡,男方未見死亡報道。

2013年03月15日,瑞士一對夫妻在德蒂亞區一座村莊的樹林裡露營,襲擊者闖進他們的帳篷,用木棍毆打丈夫,把他綁起來,當面性侵他的妻子。事後,兩人都未死亡。(相關報道:瑞士女遊客印度慘遭輪姦 其丈夫目睹全過程(圖)-搜狐新聞)

過程中:男方沒機會反抗就被綁住了。(常見狀況)

事後:男女雙方都沒死亡。

2005年3月至2008年2月,張某輝3人接連犯案,搶劫、強 姦、綁架、詐騙,身負多起血案。2008年2月24日,張某輝等3人在羅馬橋附近等待目標。持刀劫持一對情侶,對男方拳打腳踢,輪流逼問男方銀行卡密碼,並輪姦了女方。男方被捅40多刀,遭割喉,隨後女方也被割喉。(相關報道:歹徒劫殺情侶輪姦女子 殺人後坐屍體臀部抽菸)

過程中:男女雙方未能有機會反抗。

事後:男女雙方都被殺害。

(以上案例在「面對女生被性侵,男生值不值得以性命為代價保護女生?」的回答中寫過)

團體作案的強 姦案當即發生時,面對何種類型的歹徒,當即發生的情況如何,是無從得知,隻能隨機應變和聽天由命。避免案件的發生,遠比假設發生後該怎麼做來得重要的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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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避免案件的發生和預防措施,說一些個人的看法:

避免去室外僻靜的場所約會        

見到多宗案件,犯罪團夥是專程到公園、綠地和堤岸等僻靜場所,對年輕情侶實施打劫和強 姦。也有特意混進大學校園伺機作案,假扮警察或糾察人員以治安管理為名嚇唬學生情侶,唬住後再行兇的。就是說,在大學校園的僻靜場所也要小心遇到歹徒。

避免深夜外出、遠離容易鬧事的場所        

小部分臨時起意的案件,作案人不一定是歹徒,也可能是喝醉了見色起意,借酒勁胡作非為的男性。容易鬧事的場所,比如治安不好的小飯館、KTV和酒吧等夜店,有些是年輕人愛去的地方,為了安全考慮多帶幾個人同行或減少去這些場所。

外出時提高警覺性        

尤其在僻靜處和晚上的時候,察覺有陌生人過度關注、往跟前湊或尾隨,就可以攜同伴迴避和遠離了。對方有進一步跟過來的意圖,就放開了使勁跑。很難甩開他們,就跑到人多的可以找到人求助的地方。

強健體魄,學習防身術        

為了人身安全著想,男女都需要體育鍛鍊和學點防身術,對於順利逃脫和自衛反擊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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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回答給支的招,實際上根本不管用。比如:        

1、說服侵害者停止強 姦等侵害行為        

有句俗話,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

2、割自己手臂大量流血,跟歹徒交涉        

這不是小飯館、酒吧等場合的打架鬥毆,往自己腦門拍一酒瓶子,血呼啦留了下來。看著很爺們震得住場面,能嚇退對方。團體作案的歹徒,對情侶搶劫強 姦,可能還帶殺人,根本不怕鬧出人命。玩自殘能嚇唬得了誰?!沒準這麼做了,歹徒高興地表示免得自己動手了。至於交涉,我又要說那句,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

3、受害者給強 姦侵害者遞套        

這也要看歹徒願不願意用套啊!

延伸閱讀:強 姦犯的心理分析        

首先我們來對強 姦犯做個分類:

1.機會型強 姦犯(OPPORTUNISTIC Rapist )        

此類罪犯無特定襲擊手段,用語言威脅控製受害者、追求即時快感而沒有性慾倒錯行為、儘可能避免使用暴力、強 姦持續時間較短、反偵察意識薄弱,常常在案發現場留下證據。

此類罪犯在受害者提供安全套時很可能接受,因為受害者的不反抗態度有助於罪犯迅速完成犯罪行為。受害者遭受的心理和生理上傷害相對比較低。

2.權力確認型強 姦犯(The POWER-REASSURANCE Rapist)        

此類罪犯特別虛偽,他們通常用突然襲擊製服受害者,喜歡用語言羞辱受害者並嘗試逼迫受害者說一些下流的話語或讚揚他。罪犯通常會向受害人保證不傷害她,並試圖與她像男女朋友那樣發生性行為,比如讓受害者自己脫衣服、接吻、前戲等,強 姦持續時間較長。他們還特別喜歡拿走紀念品供日後回味。

此類罪犯在受害者提供安全套時很可能接受,因為這種行為滿足了罪犯將兩人當成情侶的幻想,並且這種示弱的行為使罪犯感到了自己的強大。受害者遭受的生理上傷害相對比較低,但是有可能留下較大的心理陰影,而且罪犯有再次加害受害者的可能。

3.權力自信型強 姦犯(The POWER-ASSERTIVE Rapist)        

此類罪犯對自己的男子氣概十分自信,通常綁架受害者帶到隱蔽的地方進行侵犯。他們喜歡用武力使受害者屈服,會撕破受害者的衣物或強迫受害者進行口交或剛交。他們最在乎的是自己的快感,所以當受害者順從時不會無端使用暴力。他們有時會在犯罪時攝像,但較少留紀念品。

此類罪犯在受害者提供安全套時基本不會接受,因為戴著影響性交的愉悅度。受害者遭受的心理和生理傷害較高。

4.憤怒報復型強 姦犯(The ANGER-RETALIATION rapist)        

此類罪犯對女性感到憤怒進而通過強 姦來懲罰/傷害她們。犯罪通常是臨時起意,用突然襲擊製服受害者。這種性侵犯不會持續太長時間,一旦憤怒宣洩了罪犯會迅速離開。但受害者會被施加不必要的暴力,在性侵的同時對受害者拳打腳踢,並咒罵受害者把自己的不幸歸咎於受害者。

此類罪犯在受害者提供安全套時不會接受,因為受害者無論做任何行為都沒法避免罪犯將憤怒宣洩在受害者身上,這一行為反而有可能刺激罪犯,招致更多的虐打。受害者遭受的心理和生理傷害非常高,甚至可能死亡。

5.性虐待型強 姦犯(Sadist)        

此類罪犯會因受害者遭受的痛苦和折磨而感到興奮。他們犯罪主要是希望看到受害者痛苦、恐懼的表情以及反應。罪犯會挑選受害者並耐心計劃犯罪,當他感到時機成熟時實施犯罪。罪犯會綁架受害者並進行長時間的侵犯和折磨,在性侵的同時很有可能使用工具進一步傷害受害者,尤其是性器官。

此類罪犯在受害者提供安全套時不會接受,因為受害者越是痛苦越是感到羞辱越能滿足罪犯變態的快感。受害者遭受的心理和生理傷害非常高,通常會被殺害,即使存活下來也因為精神和肉體上的折磨導致PTSD需要長期的醫療護理和心理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