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提佛母法相)
準提佛母與準提密法
十八.)為法珍重
學佛,是沒有一絲一毫的僥倖,是一點也沒有感情的餘地的,存著僥倖、依賴的心理,那是一種對法的不尊,對法的不重,對於我人,是一種羞辱。要知修行,行得一分是一分,做得一寸是一寸,於因果上是歷然不爽,絲毫不昧的。
學佛,一旦忽略了細微之處,對因果不明,則於所謂「緣起性空,性空緣起」的真諦,即無法得其實益,於學佛的真義,則絲毫不入其門,於佛的因位不正、不明,則於果位,即沾不得邊!此點是我們所需要時時刻刻檢討、反省的!
在學佛的過程中,我們是否如法的求法、學法、修法受持,這是一個大心菩薩所必須注意的,對於法不尊重,即是壞滅佛法住世的罪人,以是我們學佛即必須具足四種精神,即「尊師、尊法、重法、重修」,此四種精神,是莊嚴佛法的無上妙法。若離了這四種精神,學佛即不得成!具足這四種精神,即是菩提正因,三世諸佛俱由此得成,由此莊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