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a 下同

不管男人女人都各有自己的難處,但是小編真的覺得女孩子很辛苦...

生理上跟身體上的就先撇開不談,一但結婚了就要揮別照顧了自己幾十年的家,然後到一個陌生的地方開始新的生活..。        

今天要講的是國外夫婦「史蒂芬(Steven Nelms)」和「葛蕾莉(Glory)」的故事,雖然它們已經結婚三年了,但是老公史蒂芬卻在部落格中寫了一篇「我對不起我老婆」的文章...

揪竟是怎麼一回事了呢!?((゚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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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芬與葛蕾莉兩人結婚邁向第三年,也有個健康的寶寶斯拉(Ezra),但是史蒂芬考量到家庭的收支狀況,萬般掙扎的對老婆說:「不如妳專心在家帶兒子好嗎?

體貼的葛蕾莉聽到這個要求二話不說就答應了。

       

但史蒂芬經過詳細計算老婆為家裡所做的每件事情後,得到一個結論....。

       

老婆每天在家照顧我們的兒子,她要換尿布、餵奶、陪他玩;當兒子想睡時要拍拍,哭鬧時也要安撫他……這些都還只是最基本的工作。

       

是沒錯,我老婆就是我兒子的媽媽,有些人認為這是身為父母理所當然的付出,可是若真要計算,依然可以將這些『服務』量化成具體的價格。        

       

【根據計算結果,史蒂芬算出了這些數字】:        

▼全職保母的平均週薪─705美元,或每年3萬6660美元

▼打掃工作─每週100美元,或每年5200美元

▼家庭採購─每週260美元,或每年1萬3520美元

▼做菜─每週240美元,或每年1萬2480美元

▼財務助理(打理家計)─每週工作5小時,總計75美元工資,或每年3900美元

▼表現得體的互動(如出席晚宴)─每年3次,每次4小時,時薪75美元計,或每年900美元

▼洗衣服─每週25美元,或每年1300美元

       

也就是說,我老婆每年至少應該獲得7萬3960美元(約227萬台幣)的薪資,這還是一個極為羞辱的數字,但我連這個薪水都付不起。        

每次她想買甚麼東西時,我的反應都會讓她覺得有點罪惡,更讓她以為自己對於家庭收入的貢獻不如我。        

現在想想,我真該為這樣的自己感到羞恥。

       

她愛我、愛兒子,愛我們這一個家,因此她不覺得做這些事應該得到薪水或稱讚。        

但要是她知道她做這些事的價值幾乎是我薪水的2倍時,肯定不會再覺得有罪惡感了。

       

對自己的老婆好一點,不要以為老婆的奉獻都是理所當然,也別整天在專頁上靠北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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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摘取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