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欺負未成年少女真的很不可取!

                

今日出刊的《自由時報》報導,台北19歲警專學生田侑袁,徵求外拍模特兒,13歲女網友小如(化名)找來同齡友人小萍(化名)一起到摩鐵外拍,田男見兩人年幼可欺、心生歹念,佯稱業界有「不成文規定」「外拍模特兒工作需要做愛」,分別性侵2人。

隔天,田男覬覦小萍美色,又單獨約她到摩鐵性侵,小萍事後有意疏遠,田男竟一人分飾兩角,假扮成同事「火龜」傳訊息給她,說要將158張性感照賣給色情網站,又說田男可以幫忙買回來,但要求小萍必須做愛790次抵債,至此小萍察覺上當,找小如一同報警。

高等法院審理認為,田男就讀警專竟還知法犯法,昨依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等罪重判田男8年半徒刑。(張鈜閔/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