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對同母異父22歲、20歲的姊妹花,分別在國、高中時期,慘遭繼父性侵20多次,但因繼父動輒出手毆打兩人,姊妹花都不敢聲張,直到姊姊就讀大學後,因性侵造成內心陰影,不敢交男朋友,向老師傾訴,校方建議她勇敢報案,姊姊報案後,才知道原來妹妹也慘被繼父蹂躪,台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這名離譜繼父。 起訴指出,被害的姊姊是母親和前夫所生,母親帶著姊姊改嫁繼父後,與繼父生下妹妹,兩人雖然是同母異父的姊妹,但感情深厚。姊妹倆的母親因工作繁忙,而將姊妹託給繼父照顧,不料繼父趁著照顧機會,分別性侵姊妹逞慾。姊姊從2007年至2010年間讀國、高中時慘遭繼父性侵,但次數已記不清;而妹妹則從2012年至2014年間就讀高中時,慘遭父親性侵約20次。 但繼父到案後,卻矢口否認犯案,辯稱自己根本沒有性侵姊妹花。 但因繼父的母親證稱,曾發現兒子會去掀開孫女衣服偷看胸部,當時覺得很奇怪,不料孫女長大後才泣訴遭兒子性侵,她也十分自責,加上姊妹花出庭時泣訴性侵慘況,甚至還因此有陰影,不敢交男友,且姊姊曾企圖報案,但因情緒激動到無法製作筆錄而作罷,台北地檢署因此不採信繼父說詞,認定繼父性侵姊妹花,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這名獸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