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嚴云岑/整理報導
疾管署今(4)日上午公布第4起茲期病毒境外移入案例,為家住新北市的本國籍43歲女性,今年隨丈夫至聖露西亞工作時遭感染,所幸個案未懷孕,且同住的4人均無人感染。今年茲卡疫情爆發以來,疾管署曾在機場攔截3起分別來自泰國、印尼的境外移入案例,這是首次有本土病例傳出。基於茲卡病毒已「侵門踏戶」,記者整理了10個Q&A,幫助大家暸解與預防。
Q1:什麼是茲卡病毒?
A:茲卡病毒(Zika virus)為黃病毒的一種,最早在 1947 年於烏干達茲卡森林中由彌猴體內分離出來,依據基因型別分 為亞洲型和非洲型兩種型別,在台灣主要經由白線斑蚊及埃及斑蚊傳播。
Q2:何謂茲卡病毒感染症?
A:茲卡病毒感染症是感染到茲卡病毒所引起的急性傳染病,潛伏期為3至7天,最長可達 12 天。典型症狀為發燒合併斑丘疹、關節疼痛或結膜炎,有時也有頭痛、肌肉痠痛及後眼窩痛等症狀。
Q3:茲卡病毒是怎麼傳染的?
A:被帶有茲卡病毒的病媒蚊叮咬後,感染者在發病第1天至發病後11天,血液中存在茲卡病毒,此時若再被病媒蚊叮咬,病毒將在病媒蚊體內增殖,待15天後病毒進入蚊子的唾液腺,就具有傳播的能力。此外,輸血、母嬰垂直傳染與性行為,皆有可能傳播茲卡病毒。
Q4:現在哪些地方有茲卡病毒感染症流行?
A:全球至少64個國家或屬地出現本土病例,中南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最為嚴峻,疾管署已將具流行疫情之54國或屬地,包括泰國、菲律賓、越南、印尼4個亞洲國家,以及美國佛羅里達州布勞沃德郡及邁阿密郡,旅遊疫情建議列為警示(Alert)。
Q5:我還能去有茲卡病毒流行的地區旅遊嗎?
A:為降低疾病傳播的風險,疾管署建議如無必要應暫停或延後前往。如有必要前往,應穿著長袖、長褲,並適時補充防蚊液。返國入境時如自覺懷疑感染茲卡病毒,應主動聯繫機場發燒篩檢站;返國後兩週內如有不適,應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
Q6:感染茲卡病毒一定有症狀嗎?若有的話會是什麼?
A:不一定,有75%的個案在感染後無明顯症狀,但茲卡典型症狀為合併斑丘疹、手腳和小關節疼痛,其他常見症狀為頭痛、後眼窩痛、厭食、腹痛及噁心等,法屬玻里尼西亞等流行地區曾有少數病例出現神經系統或免疫系統併發症。不過,目前茲卡病毒尚無抗病毒藥物,只能利用支持性療法,針對症狀治療。
Q7:孕婦感染茲卡後,一定會生出小頭嬰嗎?
A:近期WHO研究顯示,孕婦感染茲卡病毒與胎兒小頭症及其他胎兒腦部嚴重缺陷之因果關係已具強烈科學共識,馬偕醫院婦產科主任陳治平引述國外研究表示,孕婦在懷孕前3個月感染茲卡病毒,生出小頭嬰的機率最高,為1~13%。
Q8: 懷孕婦女要怎麼預防茲卡病毒感染?
A:茲卡病毒感染症主要經由斑蚊叮咬傳染,目前無疫苗可預防,建議懷孕婦女如無必要 應暫緩前往流行地區。若必須前往請做好防蚊措施,如穿著淺色長袖衣褲,並在皮膚裸露處與衣服表面塗抹衛福部核可的防蚊藥劑,返國後也需自主健康監測,如有任何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
Q9:我好像感染茲卡了,還可以與伴侶有正常性生活嗎?
A:可以,但需遵守「2226原則」。女性無論有、無疑似症狀,均應延後2個月懷孕;男性如無出現疑似症狀,2個月內應避免性行為或正確使用保險套,若出現疑似感染,至少6個月應避免性行為或正確使用保險套。
Q10: 我剛從茲卡病毒流行地區回來,哪裡可以茲卡病毒的快速診斷服務?
A:目前尚無茲卡病毒的快速診斷試劑,如果於旅遊期間或回國2週後均無疑似茲卡病毒感染症狀,則無需檢驗;若出現症狀,則應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由醫師向主管機關通報,再採集血清檢體送疾病管制署實驗室檢驗。
▲主辦奧運的巴西也是茲卡病毒本土疫情傳染大國。(圖/達志影像/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