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林嘉華今年6月不滿同居女友林韻蘋5歲女兒深夜獨自外出,掌摑更毆打其頭,身為母親的林女也加入施虐,還拉女兒頭髮拖行,造成女兒傷重慘死後,兩人還將女兒遺體,載往桃園龜山第三公墓棄屍。新北地院今依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等罪,判手段凶殘的林男9年徒刑,林女判刑7年10月;尚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林男(29歲)、林女(23歲)各曾有一段離異婚姻,林女原把和前夫所生女兒寄託給宜蘭親戚,自己和林男同居在新北市,但女童因遭舅舅毆打,於是送還給林女同住。
今年6月25日凌晨1時多,林男不滿女童深夜獨自外出,重甩他巴掌,毆打頭部,女童跌倒,頭又撞到佛桌桌腳及地板,林男不理女童呻吟說「頭好痛」,幾近昏厥,仍出外釣魚。凌晨4時許返家,眼見女童還昏睡在地,認為她是不服管教,再叫醒她繼續毆打,還拿塑膠小板凳猛砸其後腦勺,用力之猛,連塑膠椅面都被砸破。
林男仍餘怒未消,對林女大喊:「妳女兒我教不來,妳來!」身為母親的林女未憐惜已快失去意識的女兒,反追問她為何外出,還問她自己及母親姓名,林女不顧女兒無力回答,還拿掃把鞭打她雙腳小腿,要她去半蹲,再賞她巴掌打她頭,女童陷入昏迷,頭部又撞擊後方電視桌腳及地板。
但林女仍認為女童裝暈,拉扯她頭髮要女童站立,不顧女童無力起身多次撞地,還抓頭髮拖她至陽台,喝令說:「今晚給我睡這邊!」五分鐘後才又把女童拖回房間睡覺。
直到天亮,林男、林女發現女童斷氣,卻畏罪一同開車前往桃園市龜山第三公墓,原本想在車上燒炭自殺,卻被濃煙嗆到放棄,棄置遺體和汽車,兩人搭計程車前去竹圍漁港,想喝酒跳海自殺失敗,兩人分開後,林女返回住家,林男則在淡水、碧潭試圖自殺仍未成,先後遭警方逮捕。(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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