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非當事本人)

中新網5月7日電 據台灣《聯合報》報導,台灣涂姓婦人去年11月因傷害案到桃園地方法院出庭,當張姓法官問她有無證據補充,她突然舉起右手指著法官說,「我們台灣法官爛得跟爛泥巴一樣」、「我藐視你,台灣法官沒有用」等語,桃園地院依侮辱公務員公署罪判處她拘役55天。

涂姓婦人與林姓女鄰居互控傷害,去年11月全案進入桃園地院準備程序,她突然情緒失控,對張姓法官嗆聲,遭檢察官聲請當庭逮捕。

涂姓婦人辯稱,她當初到桃園地檢署提告,但檢方過了2、3個月才傳喚林姓女鄰居,她是傷者卻被告,「法官沒有給我公平」,且開庭時有女法警按住她的右肩膀數分鐘,害她受傷。

桃院指出,「爛得跟爛泥巴一樣」、「沒有用」等語,足以貶損對方名譽,涂姓女子當庭被逮捕時指「這點我要跟你認錯,因為我情緒就是這樣」,可以認定有意圖貶損張姓法官的人格及公務尊嚴。

涂姓女子指女法警無故按壓她的右肩,經勘驗現場錄像畫面,實則是女子情緒太激動,女法警上前安撫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