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經緯網5月26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天良生物科技公司涉嫌竄改即期、過期的天良諾克感冒液有效期限,士檢26日傳喚紀姓負責人說明,釐清重貼標籤流程、數量、流向,依藥事法、本刑7年以下販賣偽藥罪嫌偵辦。紀元章到庭坦承犯行,訊後請回。紀男庭外鞠躬道歉表示,對消費者將辦理退貨及二倍金額賠償。

據報道,士林地檢署指出,24日下午5時許,接獲新北市衛生局稽查科通報,指出島內知名藥品大廠天良生物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有將逾期或即將逾期的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以偽造保存期限的標簽,重貼於原標簽上,販賣給消費大眾,涉嫌販賣偽藥。

士檢檢察長張清雲即指派民生犯罪專組主任檢察官柯怡如帶領檢察官黃睦涵積極與新北市衛生局聯繫,黃睦涵立即前往現場了解相關稽查情形。

黃睦涵24日晚間8時許,率汐止分局幹員抵達現場後,發現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瓶身,確有重貼標簽跡象,遂請上游藥廠提供藥品批號資料,經比對後,發現與現場藥品批號不相吻合,當場命公司紀姓董事長提供相關進、銷貨數據、交易憑證等,以資核對。

士檢今天傳喚紀姓董事長到案說明,釐清藥品重貼標籤流程、數量及流向,並確認有無其他藥品也有重貼標簽情形,全案依違反“藥事法”罪嫌擴大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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