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姐妹花溜冰女國手的父母離婚。丈夫指妻子和溜冰教練劈腿9年,導致婚姻破裂。夫妻鬧離婚分房產,法官判賣掉屋子後的錢65%歸太太,其餘歸丈夫。

根據《新明日報》報道,這對夫妻在1993年結婚,2015年離婚,育有兩名18歲和16歲的女兒,姐妹花是溜冰女國手,大女兒目前在倫敦念醫科。

夫妻關係因妻子有婚外情而在2006年開始鬧僵,法官近日針對婚姻住所如何分配以及贍養費等問題發出判詞。

根據法庭判詞,丈夫指他曾多次告訴妻子,他沒有能力資助女兒的溜冰學費開銷,但妻子卻不肯減少女兒溜冰課程的次數。

丈夫也指妻子和溜冰教練劈腿9年,因此他認為由他支付女兒的學費,對他不公平。

丈夫也於2014年11月發電郵給妻子,指出他每月的收入是1萬1000元,但信用卡的開銷卻高達3萬元。

 

「從我的收入當中,我每月得繳付貸款、孩子的學費、女傭的薪水等……我已說過數遍,你已把我逼到快『經濟崩潰』了,我無法承擔這些開銷。我們現在要賣房子,就是為了還清這些債務。」

判詞指出,妻子在父親所創立的公司工作19年,一直到去年1月不知何故遭裁退後,才自創一間公司。

但妻子表示,由於經濟情況欠佳,公司沒有賺錢,她必須省吃儉用才能維持生意。

判詞顯示,兩人的婚姻資產包括275萬元存款,法官最後判妻子可得屋子65%的權益,丈夫則分得35%。丈夫則無需給妻子贍養費。

『賺幾百萬 全拿來養家』

據報道,丈夫聲稱賺幾百萬,全拿來養家,身上都沒有什麼積蓄,銀行戶頭只有萬餘元。

丈夫說,他與妻子曾協議,先用他的收入應付家裡開銷,如果不夠的話,才用妻子的收入。丈夫要用妻子的錢時,還要向她報備,解釋錢的用途。

 

丈夫聲稱,他自1993年結婚後,賺來的好幾百萬元,全都用來養家,自己甚至要向親戚和朋友借15萬元,來支付卡債和其他額外消費。

據判詞顯示,丈夫月入過萬,但手頭款項不多,銀行戶頭僅有1萬273元,反觀妻子銀行戶頭卻有近26萬元存款。

學費3個月9萬5000元

學習花式溜冰價格昂貴,出國受訓3個月要價9萬5000元。

妻子聲稱,女兒學習花式溜冰學費昂貴,小女兒一個月學費要價1萬5000元,出國受訓3個月則要9萬5000元。

妻子之前在家族公司上班,在2015年年收入有35萬9990元,比丈夫還要多。

她聲稱遭公司裁退後自己在外開公司,但公司目前不賺錢,要求丈夫支付每月4500元贍養費。

但法官接受丈夫代表律師的說法,認為得妻子在結婚後,經濟狀況沒有顯著受影響,而且收入又比丈夫多,判丈夫不用給妻子任何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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