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後我和同事戀愛了,母親得知後要我帶他回家。我父母得知我男友家的條件後是要我們分手的,他們嫌棄男友家是農村的,是個窮小夥子。我照樣跟男友同居,期間他很照顧我,我就是看上他很會照顧人、顧家、很孝順父母。

當他提出想要一個家,我就毅然嫁給了他,而爸媽雖很氣但也尊重我的選擇。

婚後婆婆公公不是很喜歡我,因為我不會煮飯做菜,平時都是老公做的。於是我過上了公婆老指示我幹家務活,我不想老公為難沒抱怨過。但公婆更加過分,把家裡所有的活都扔給我做的。直至我懷孕了,老公就跟公婆說讓大嫂做,甚至為了這事他們吵的很嚴重,公婆才答應。

懷孕8個月後,公婆得知我父母的老家拆遷了,獲得了2套房子和30萬的補償款。於是公婆叫我回去分錢,哪怕房子分不到,拿到30萬買房付個首款也行。我當場就拒絕了,那是我父母的錢,我一分錢都不要!這事使公婆更加怨恨我了。

這事除了老公,我是得罪了全家人的,老公是一直尊重我的選擇的,反而覺得委屈了我。孩子出生前2個月的生活每頓午飯是讓我吃隔夜飯,有時大嫂不肯下廚就要我自己下廚。而晚上老公回來,就裝對我很好,飯菜很豐盛。

生產那天是老公送我去醫院的,我是剖腹產的,孩子生了下來醫生讓我看下孩子是男寶寶。我們這邊是男孩的話,醫生會跟家人說是男孩而女孩是不會說的。醫生把孩子抱出去時沒說話,而家人也是默認了是女孩,而婆婆一看孩子又白又小更加肯定是女孩。婆婆抱著孩子去撐體重和摁腳印,孩子一放下就哭了,婆婆慢悠悠的說:生了個賠錢貨,還以為自己多金貴。我出了手術室就問孩子多重,老公是一臉很開心的樣子說五金六兩。可公公說他們很忙要回家做飯吃就催婆婆,婆婆把孩子扔給老公就走了。

老公一看我哭,就忙叫我不要哭,叫我父母過來照顧我。我逼問公婆為什麼這樣對我,老公說公婆是重男輕女,生產前就說了如生了個女兒就不照顧我。讓我回娘家做好月子,會給個交代我。直到父母來了,老公就離開了。

父母接我回家的第二天,我就讓爸爸拿上我家的戶口本上到我家戶口,讓孩子跟我姓。第三天老和婆婆才出現,說接我回去順便給孩子落戶口。母親拿出戶口本說辦好了,是隨我家姓的。老公憋的臉都紅了,婆婆吼著要離婚,正好不用養個賠錢貨。

母親笑著說親家你要看清楚戶口本啊,婆婆 搶過來一看。就上前扒孩子的褲子,看到真是男孩子就笑嘻嘻的跟我使勁的道歉。我受夠他家的嘴臉就是不肯回家,婆婆就經常拿營養品過來探望我。

事後老公跟我道歉,讓我受委屈了,孩子的姓也尊重我。當初他之所以離開是回家裡給我討公道,說要分家才嚇得老人家上門接我。問我要不要搬出去住還是回家住?我現在好糾結啊,搞的我里外不是人,特別是公婆老提戶口的事。我該緩解下婆媳關系還是按我自己意願去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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