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族,手機要充電,要加導航,很多人加裝USB插座。

有位陳先生,車上加裝USB座和水溫表,卻被員警攔下開單,創下史上第一例!

陳先生很不服氣投訴,認為加裝這些設備根本不"影響行車安全"。

警方事後也發現,開罰的法條可能有認定爭議,主動撤單。

車上加裝個UBS插座,騎機車,手機沒電隨時充,

陳先生的大型普通重機,是水冷引擎,除了USB座,還加裝了水溫表,

沒想到被警察攔車開紅單,說他這兩項,都是違法改裝。

陳先生不服氣,因為很多新款的機車,現在出廠就配USB,

方便車主手機充電,插導航,插行車錄器,水溫表,是監控水冷系統,避免引擎過熱拋錨。

警方對改裝族開最多的,也是這一條,

交通處罰條例16條一項二款,燈光、喇叭、排氣管、等等,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罰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

但陳先生加裝的是電路系統,要罰也得引用第20條開罰,坦承錯誤,聯絡車主解釋,也主動撤單了。

只是罰單開了,車主得花時間提出申訴,還得上裁決所驗車,機車才能合法上路。

支持警察大人抓違規改裝,但會不會真的危及行車安全?是不是也考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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