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30日下午,16歲的河北省雄縣女孩蕾蕾被四名綁匪綁架,在蕾蕾父親王澤濤繳納了30萬贖金後,蕾蕾於9月1日凌晨被四名綁匪殺害。9月3日,四名綁匪全部落網,後被公訴機關以涉嫌綁架罪起訴。昨天,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宣判,判處兩名被告死刑,兩名被告死緩,其中一人限制減刑。

  16歲的蕾蕾是河北省保定市雄縣雄州鎮王家房村人,生前在雄州鎮第一中學就讀。去年8月30日下午1點40分左右,蕾蕾吃過午飯離家騎電動車準備去學校上課。當天下午5點左右,班主任老師給家長打電話詢問情況,稱孩子沒去上學。下午6點鐘左右,家屬接到了來自蕾蕾手機的電話,電話另一端一名陌生男性稱,蕾蕾已經被他們綁架,他們要50萬贖金。王澤濤隨後報警。

  綁匪比較狡猾,除了和王澤濤通話以外,手機一直處於關機狀態。第二天綁匪將贖金降低至30萬元,並多次改變交易地點。8月31日晚上9點多,綁匪終於確定交易地點為雄縣附近的高速路,要求王澤濤在高速高架上將錢扔到下面的農田中。王澤濤將贖金扔下後,綁匪又和他通了一次電話,當時蕾蕾還活著,綁匪說9月1日會放走蕾蕾。然後,綁匪並沒有如其所言,9月2日王澤濤得知蕾蕾已經遇害。

  去年9月3日,四名綁匪周凱華、崔敬冬、高興、楊凱全部落網,除了崔敬冬是東北籍外,其他3人均為雄縣人。其中周凱華和楊凱有前科。經查,周凱華預謀綁架掙錢,隨後找到其他三人。

  警方還查出,在當年8月7日,周凱華和崔敬冬還綁架了一名雄縣女子,後該女子逃脫。公訴機關後以涉嫌綁架罪對四人提起公訴。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昨天對此案進行了宣判。

  法院認為,四名被告人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人質,其行為構成綁架罪,關於周凱華辯護人稱周凱華認罪態度較好的辯護,法院經查屬實,但坦白情節不足以從輕,其他三名被告辯護稱系從犯,經查,三被告在綁架過程中各有分工,均是主動參加,並積極實施了殺害被害人的行為,在共同犯罪中均是主犯,該辯護意見不予採納。被告人楊凱辯稱其綁架和殺害被害人是受了周凱華的威脅,經查,其餘三人均供述楊凱積極參與綁架,其受到威脅的辯解不屬實。

  法院認為,四人的犯罪手段特別殘忍,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最終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周凱華和崔敬冬死刑,判處高興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限制減刑,判處楊凱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此外,四名被告被判退賠受害人家屬14萬餘元。

  文/本報記者 楊琳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