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明星大腕,還是剛出道的新人,都逃不了經紀公司一紙合約的禁錮,合約在手,經紀公司可以把你捧上天,也可以把你狠狠拋下地獄,很多明星都慘遭合約之苦,今天就來說一說天王劉德華封殺內幕。

1981年,時年20歲的劉德華順利考進第10期無線電視藝員訓練班。1982年,劉德華以甲級優異成績畢業後任無線電視台演員。跑了一段時間龍套後因主演電視劇《獵鷹》一炮而紅,之後獲得無線力捧,與黃日華、梁朝偉、苗僑偉和湯鎮業組成「無線五虎將」,出演了《神鵰俠侶》、《鹿鼎記》等多部大受歡迎的TVB劇集。

1984年,《神鵰俠侶》播出後不久,無線提出續約五年,但遭到劉德華拒絕,這次拒絕續約的代價是原本出演《鹿鼎記》」韋小寶「的劉德華變成了「康熙「。

1985年,當初簽下的合同只剩一年時,無線再次向劉德華提出續約的要求,然而當時劉德華轉戰影壇的去意已決,所以再次拒絕,隨後,無線將劉德華全面封殺,不但不安排他工作,也禁止他接外面的工作,甚至為了讓劉德華嘗到不聽話的苦果,老闆邵逸夫親自下令:原定劉德華《博愛歡樂傳萬家》的演出被取消,劉德華《勁歌金曲》唱片及宣傳片都不能在無線音樂節目中出現,劉德華參演的電視劇《香港八五》被無情刪改,在封殺期間,劉德華只能偶爾參與郵政、體育、兒童聯歡會之類的聯誼活動。

和解的方法,一方面端正心態,完全放鬆自己,每天騎馬,射箭,游泳,滑冰,養精蓄銳,同時拚命練歌,以及觀看自己以前演的電視錄像帶,找出不足之處,再反覆觀看他人的作品,進行揣摩,思索,為解封後進軍影壇和歌壇做充分的準備。

1986年,邵逸夫主動出面調解,雙方冰釋前嫌,握手言和,劉德華重新與無線簽下新的合約,這份合約規定,他可以向影壇發展,但是在未來10年之內,他不能替別的電視台或公司拍電視劇,作為補償無線的損失,而無線將每年支付他1000元酬勞,新合約從他和無線的第一份合約期滿時開始算,正因為信守合約,劉德華在往後十年里從來沒有替其他電視台拍過電視劇,而是全力征戰影壇和歌壇,終成一代天皇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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