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光棍都是一個極其特殊的群體,一方面他們有成家立業延續子嗣的責任,另一方面他們因為某些原因又不能結婚生子,雙重的矛盾導致他們對內問心有愧,對外低人一等.....但是人都是有七情六慾的,如果古代光棍有了需求該咋辦呢?當然很多人都說去煙花之地放飛自我,這自然沒錯,但是在古代,除了這種解決方案以外,朝廷還給出了3種強有力的措施:

1.官府出面強扭瓜。我們常說“強扭的瓜不甜”,但古代人口少,朝廷為了增加國內人口的數量,很多朝代都採取強制性措施解決很多光棍的婚姻問題。譬如在唐太宗時期,為了解決這一難題,曾將頒布法令 不得阻止男女之間的自由交往,這種思想是比較超前的,對於那些家裡貧窮,沒有能力娶親的人,鼓勵當地的豪紳對其進行資助。晉代的時候,如果女子到了17歲還不出嫁,當地的縣令還會出面幫她找人家出嫁。南朝時還有“

女子十五不嫁 , 家人坐之”的規定,意思就是說,女子到了15歲不出嫁就是犯法,家人也會受到牽連。

2.鼓勵女性再婚。古代女子從小就受到“三從四德”的約束,思想是比較保守的,因此有“從一而終”的說法,再加上古代男性地位較高,這一措施在當時很難推廣。但是隨著朝代的更迭變換,這一措施還漸漸形成了一種風俗,譬如四大美女之一的王昭君就曾經連嫁祖孫三人。

3. 對富人納妾進行限制。雖說古人講究“三妻四妾”,但是這主要還是集中在富人身上,平民百姓家是不存在這種現象。一些富人仗著萬貫家財不斷納妾,導致很多一般家庭的適婚男子找不到結婚對象,只能淪為光棍。為了遏制這種現象,在漢代時就有“卿大夫一妻二妾”,“庶人一夫一婦”的規定。到了明朝,朱元璋還對納妾的數量和次數進行了明確規定。

可見朝廷的用心良苦。

走進舊城,穿過老巷,撥開詭譎的塵封歲月,去探尋歷史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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