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性癖好異於常人,不僅僅自己成立換妻臉書社團,還身體力行自己下去玩,帶妻子一起參加換妻活動,往綠巨人的偉大航道前進。結果妻子為了讓先生成為真正的綠巨人,真的和別的男人上摩鐵。自己做可以,但別人做就不行;李男怒告妻子通姦。沒想到法院認為李男自己就愛換妻,不能證明配偶權利遭到侵害,讓李男成為法院認證的綠巨人。
為了配合丈夫異常的癖好,鄭姓妻子多次參加換妻俱樂部。2人雖然育有一名兒女,但從2011開始,李氏就常常帶著妻子參加換妻派對。李男雖然聲稱是為了取悅妻子,但根據李男與友人的簡訊「她說很痛恨我帶她接觸這圈子,想到就骯髒。」
妻子為了丈夫成為綠巨人的悲願,在2015年10月和一名蔡姓男子上摩鐵,丈夫尾隨一舉查獲妻子紅杏出牆,和警方在垃圾桶裡面發現沾有2人精液的衛生紙。氣的全身發綠的李男人贓俱獲,一舉告上法院。一審也認為雖然李男帶妻子參加換妻派對,也不能證明李男多年後同意妻子去外面通姦,判鄭妻和蔡男各3個月。
原以為勝券在握,綠巨人終於獲得偉大勝利,然而高等法院的判決大逆轉。高等法院認為李男帶妻子參加換妻活動,縱容配偶和他人通姦,已經喪失高速權,改判公訴不受理且不得上訴。
而李男要求賠償精神撫慰金200萬也被法院打回票。鄭妻表示,為了配合丈夫的性癖好,多次參加換妻派對,還拍性愛影片取悅丈夫,讓他夫妻感情嚴重破裂,一度離家出走。丈夫也常常用語言暴力霸凌妻子,「我不介意妳去追求妳要的幸福,我不是富二代,沒辦法滿足妳」云云,讓法院認為李男跟本沒有要維持婚姻的意思,請求200萬元精神賠償被法院駁回。李男萬萬沒想到,抓姦的下場,居然是成為法院認證的綠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