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近代戰爭史上與納粹同名的國家,他們在戰爭層級的情報控管透過經濟名義,至今依然活躍在世界各個角落,例如美國導演所拍攝的電影"美極機密報告: 釣魚台真相 (權力的歷史血痕) 強烈推薦"就在日本本國銷聲匿跡。另以當年日本在中國的南京大屠殺為例,戰爭期間傳回日本本國的照片跟故事,都是當時軍方精心挑選甚至設計過的偽造資訊,幸好當年少數存活下來的受難者以及諸多在大陸幫助受災平民的外國人,在他們歷歷在目的回憶控訴中,我們才能稍微揭開日本軍方當年亟欲掩蓋,不想讓人知悉的黑幕真相。
在其他受到國際關注的土地都是如此,更別提日據時期的臺灣境內。日本軍方如何屠殺臺灣百姓的史實資料相對來說就更加稀少。但是,只要是在歷史上曾發生過的事實,總是會透過各種方法流傳下來。
一位臺灣網友對於日本人殖民臺灣時期有這如下的真實評價:
日本所謂"建設台灣"只是最小的一種規模. 日本人的目的只是為了壓榨殖民地資源不能沒有的基礎建設. 而所有的生產物資則遠超過九成五以上都是為了供應日本當地民眾, 台灣人根本不準食用或動用其所生產的東西.
三鶯走廊大屠殺
日本人所謂的「膺懲」即報復性屠殺。
日本人原以為可以很輕易地佔領台灣,沒想到1895年5月28日下午二時在三貂灣登陸後,在佔領附近的制高點"三貂嶺"和"鹽寮山"時遇到激烈抵抗,日本全軍集中台北、新竹一帶鎮壓、掃蕩。
日軍認為安平鎮之役,義民都是居住在丘陵區的客家人。7月20日,從旅順兼程趕到台灣的山根信成少將負責大嵙崁溪流域的掃蕩。樺山總督訓令,對於「頑迷桀猾」 的「土民」要「痛加懲罰」。
山根信成率部由桃園攻到三角湧,沿途燒夷所有的村落「煙火蔽天」;內藤政明大佐率兵掃蕩大嵙崁溪左岸從新莊到鶯歌一帶,「屠殺敵人三、四百,傷者無算,燒毀家屋一千以上」;松原暖三郎少佐領兵掃蕩大嵙崁溪右岸土城到三峽一帶,「屠殺賊民數百,燒毀家屋數千,三角湧附近方圓數里不見人影。」(頁90~92)此處之「屠殺」是《警察沿革誌》的原文:「賊を屠ること數百、家を燒夷すこと數千」,並不是筆者杜撰的名詞。其屠殺人數當在兩千人以上。
日軍從台北打到台南,沿途都執行燒光、殺光的策略,多半的地區,像三鶯走廊一樣,實施多次報復屠殺(膺懲掃蕩)。當時到底殘殺多少無辜百姓,因為沒有軍服可資辨識,老百姓又恐懼日軍再度報復,死者就地掩埋滅跡,若其死亡數是軍隊的3倍,其數即達2萬4000人以上。
慘絕人寰的雲林大屠殺
日本人平定台灣之後,最殘酷的就是1896年6月震驚世界的雲林大屠殺。
關於雲林大屠殺,當時擔任雲林支廳主記的今村平藏無疑是當事人和最初目擊者,他手記的《蠻煙瘴雨日記》無疑也是最原始的報導。
日人遷怒於無辜百姓,6月20日至23日集結重兵,在雲林東南一帶實施大掃蕩(報復性屠殺):"凡兵煙之下,無不盡成肉山血河,既不分良匪,復未辦薰蕕,幾千房屋竟付諸一炬,無數生靈,頃刻間盡成斬首台上之冤魂。"
掃蕩林圯埔回程,路過九芎林莊東端,今村又記:"井口警部迎接我隊,提交一信予兒玉市藏中隊長,此乃討伐之嚴令也。倏忽間九芎林莊成為焦土,村民血肉飛散,變成慘絕人寰之地獄;旋行石榴班、海豐崙,殺戮燒毀,腥風捲菸,陽光淒然。同時全部討伐隊,橫掃雲林平原。"
今村又記:「調查管內之被焚房屋,實56村4947戶之驚人數目,可見當時慘殺焚屋,何等殘酷。」
日人並未記載 殺戮人數,近人劉枝萬推估,「無辜台民被屠者三萬餘眾」。
雲林大屠殺發生後,在台灣的洋人、傳教士陸續投書香港、日本、英國各大報,7月4日即見載於《中國通訊報》(China Mail)和《香港日報》(Hong Kong Daily Press)。7月14日鄧肯的通訊即謂:「日本人正採取殲滅所有台灣人的策略……台灣人的收穫破壞、家園燒毀,祖先墳墓挖掘、婦女遭凌辱,憤怒到極點……」(總督府檔案Vooo76/A037之附件)
被日本屠殺四十萬臺灣人
1895年九月日本民政局長水野遵局長上報給伊藤博文的資料顯示,台灣人不計入東部,西部就有三百萬人以上。更早之前劉銘傳統計台灣人口就已有320餘萬人,但經過日本帝國對台灣的攘逐殺戮政策之後,1896年底的人口數據再經水野遵調查已經只剩257萬人了;也就是不計入劉銘傳時到1895年的人口增加率,台灣人在這一年多的時間裡,由於日本對台的殺戮攘逐政策而被殺戮了六十萬至七十萬人。(小編補充: 會有人數上的落差,是因為當年清朝被迫割讓臺澎後,有一段時間可遷移至大陸,但是對於許多平民百姓來說根本毫無能力可以舉家搬遷。)
後代子孫面對祖先被殘酷殺害的歷史不但無知且無視,竟然還感謝日本殖民統治,這真是人生最大的背叛。
根據後藤新平引述官方統計,僅在1898—1902四年間,總督府殺戮的台灣「土匪」人數為11950人 日本領有台灣前八年,共有三萬二千人被日方殺害,超過當時總人口百分之一。此外,台灣日本綜合研究所報告認為,在日本最初20年統治下,台灣曾有40萬人被殺害,遠遠超過台灣史上(含光復後二二八及白色恐怖)的族群衝突受難人數。
依據1981 年台北市文獻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國璠編著的『台灣抗日史』中記載,被日本人屠殺的台灣人約有四十萬人。日治前期25年日本連續施以手段恐怖屠殺, 不是屠村就是抄家滅門。
日人屠台較知名事件(還有不計其數的屠村未列表):
- 桃園三角湧大嵙崁大燒殺:罹難人數約22260人;
- 嘉義大莆林大屠村:罹難人數約4500上下;
- 雲林大屠殺:罹難人數約30000餘人上下;
- 蕭壟大屠殺:罹難人數約有27000人左右;
- 後藤新平實施全台軍事大掃蕩:官方公布處刑1萬1千餘土匪。
- 阿公店(岡山)大屠殺:罹難者約11053;
- 台南西來庵大屠殺 :罹難人數18000;
- 大平頂事件:屠殺30000人;
- 後壁林慘案:屠殺3473人;
- 大平頂事件:屠殺人3萬人;
- 後壁林慘案:屠殺3473人;
- 基隆大屠殺、鹽水東門事件…等等 (不包括未經正式處決、就地處死的無辜民眾….) 。
嵙崁(大溪)大燒殺嵙崁大燒殺
日軍下令焚燒大嵙崁街,於是4萬人左右的繁華市街,從7月22日連燒3天,火焰遠遠連燒到桃園三角湧街,20多里不絕,變成滿目淒涼的焦土,共燒燬房屋1500多戶,人民死傷22260人。抗日領袖汪國輝,則被日軍以武士道手法斬殺。
雲林大屠殺
日本事後自己統計報告計焚燬村莊五十六處,縱火民房四千九百二十五戶,無辜百姓逾三萬名無端被殺,受害範圍廣及五十餘村莊。斗六街及石龜溪莊遭受最為慘重。進攻鐵國山之兒玉中隊,自林杞埔(今南投縣竹山鎮)撤回雲林時,沿途縱火,九芎林、石榴班、海豊崙各莊盡成焦土。
彰化大屠殺事件
總督兒玉源太郎及民政局長後籐新平在以欺瞞的「招降政策」來配合作業。到了十一月展開在台中縣及臺南縣的軍事大掃蕩,各地報來的成績有:
台中縣的「大掃蕩」乃是十一月十二日開始、至二十三日終止。在這十二天之間:被日軍殺害者6280人、被捕下獄3324人
嘉義大屠殺事件
大莆林大屠村1895年8月30日,日軍進入雲林地方,9月2日到達大莆林, 即現今嘉義縣大林鎮。
當地領袖人物簡精華,深知裝備戰力皆非日軍敵手,不忍生靈塗炭而決定放棄抵抗,命令居民清掃道路,提供食物歡迎日軍。 不料日軍竟要求簡獻出200名婦女。
簡不答應,日軍竟以此O殺簡氏一族婦女120多名。更甚著,多名婦女生殖器遭削尖的竹片貫穿,連腸子都拉出體外。
日軍進行大規模屠村暴行,村內4500人,不男女老少幾乎全遭滅口,日軍將參與偷襲行動的壯丁以鐵釘固定脊椎,活活剝取人皮。簡精華不願被擒受辱,即刻自刺左手血管,失血而死於自宅。倖存鄉人感動其忠義,而以「簡忠義」追思。
臺南大屠殺
臺南大屠殺被日軍殺害者10053人。被捕下獄3043人。被焚燒民房5813幢。
高雄大屠殺
高雄大屠殺 (阿公店(岡山)大討伐) 兒玉於1898年就任台灣總督,決定自11月12日展開對台灣中南部抗日軍的大規模攻擊,日本人稱為「大 討伐」。此次「大討伐」,依台南縣知事提出給台灣總督的報告,殺害人數達11,053人,傷者不計其數。民宅燒燬數,全燒燬3,783戶,半燒燬 4,030戶。家屋的全燒、半燒,家財的燒燬等的損害, 依當時幣值達38,000餘日圓。
蕭壟大屠殺
日本少將貞愛親王的混成第四旅團,由嘉義縣布袋口登陸,隨後往臺南縣北門等地推進,沿途焚燒民宅,從海、陸合擊臺南、蕭柯街慘殺:1895年10月10 日,日軍混成第四旅團登陸布袋嘴(嘉義地方),近萬名村民躲到溪邊雜樹林的天然溝壑中,因嬰兒哭聲而被發現後,日兵分別截住長坑的頭尾兩端,然後亂槍齊放,對著坑內猛烈射擊了近2小時。人無一倖免,嬰兒、婦女也無一人得活,田舍人畜全被夷平,日軍並捕捉村人活活截割耳、鼻、舌、眼裝飾配刀 邊充當戰利品。 此役殺戮臺灣人27000。
西來庵大屠殺
1915年,臺南焦吧哖(玉井,日語念tamai)附近的後厝,竹圍、番仔厝、新化、內莊、左鎮、茶寮等二十多處村落』,屠殺18000餘人,閩南籍佔半數人口,不分老幼,依次殺戮。
日軍警又特別活捉身體瘦弱的村人,關入豬籠加以戲弄,毆打、潑糞、浸水最後任由餓死,並將骨瘦如柴的屍體棄置玉井廣場示眾,以殺雞儆猴 。
汝為台灣人,不可不知台灣事!
《下列資料摘錄自「日本『武士道』揭謎」台灣日本綜合研究所所長/許介鱗》
日本人屠殺台灣人,比較有名的歷史事件有:
- 桃園縣大溪大燒殺:1895 年7 月22 日,日本人下令焚燒大溪的街道,連續燒了3 天,總共燒毀房屋1500 多戶,台灣人死傷260 人。
- 嘉義縣大林對婦女的暴行:1895 年9 月2 日,日本人到達大林,大林的人決定放棄抵抗,清掃道路,提供食物歡迎日軍。沒想到日本人要求獻出200 名婦女,在被拒絕之後,日本人竟然O殺婦女60 多人。
- 台南縣佳里鎮大屠殺:1895 年10 月10 日,日本人從嘉義布袋嘴登陸,到達台南縣佳里鎮的時候,有將近一萬名的村民躲到溪邊,因為嬰兒的哭聲被發現,結果日本人對村民連續開槍,包括大人、小孩、嬰兒通通被打死。
- 雲林大屠殺:1896 年6 月16 日,日本人進攻雲林地區,總共大屠殺了七天,共有4295 戶民宅被燒毀,殘殺民眾6000 人。7 月4 日香港英文報紙『Daily Press』記載日本軍隊在6月16日到6 月22日的雲林大屠殺事件中殘酷屠殺台灣人民的事實,引發國際間的注意。
- 阿公店大屠殺:1898 年11 月12 日,日本人展開對台灣中南部抗日份子的大規模攻擊,日本人稱為「大討伐」,總共殺害了2,053 人,燒毀民宅2,783 戶。日本人為了堅壁清野,就在高雄縣阿蓮、岡山、橋頭等地方大屠殺百姓,這就是著名的「阿公店(高雄縣岡山鎮)大屠殺事件」。後來居住在安平(台南)、打狗(高雄)的外國人對日本人的殘暴實在看不下去了,就向『香港日報』投書,揭發日本人喪失人性的大屠殺行為,於是引起國際間的指責。
- 雲林歸順大誘殺與噍吧哖大屠殺:1902 年5 月25 日,日本人欺騙抗日份子265 人,說明只要他們歸順不再抗日,就可以無罪赦免。結果在南投縣竹山,雲林縣林內、斗六、古坑、斗南、西螺等6 個地方的歸順典禮中,以機關槍掃射,將所有歸順的人都殺死。1915 年,抗日烈士余清芳在台南縣玉井鄉(噍吧哖)的西來庵推展抗日運動,日本人同樣以歸順來誘殺玉井附近的20 幾個村莊的居民3200 人,不分男女老幼,通通殺死。
日本殖民當局徵調台灣人參加侵略戰爭。
根據日本厚生省(類似我國的衛生署與勞委會)的統計,有207183 個台灣人(台籍日本兵) 被日本人徵調到中國大陸或南太平洋參與戰爭,大約有30304 人在戰場上陣亡。
可憐的是在李登輝及民進皇民黨媚日哈日崇日運動的教育下,很多台灣人都愛上日本人,心甘情願當日本人的奶油犬
日本人屠殺了多少無辜的台灣人?(一) 【文/尹章義】
屠殺是指像屠宰牲畜一樣的殘殺人類,特別是指大量殘殺缺乏抵抗力的平民。
談到屠殺,大家會想到希特勒屠殺猶太人;中國近代史的例子則以日本人在南京的大屠殺令人矚目。至於乙未割台(1895.05)之後,日本人在台灣的屠殺,則未見有人審慎估計。
以屠殺為樂的日本軍人。
戰爭時期,軍人有功過撫卹等問題,傷亡統計相對精確,對於平民的傷亡人數則較難估計;另一方面,由於要誇張戰果,也多半隱藏己方傷亡人數而增列敵方傷亡人數。以南京大屠殺為例,由於中外各方評估數量不一,若干日本政客和學者,就據此而全面否定南京大屠殺的事實,此即所謂「南京大屠殺抹殺論」。
本文無意引起不必要的爭論,因而盡可能地引述日治時代台灣總督府的檔案資料、和日本權威人士的紀錄或官方出版品,希望就此得出效度較高的估計。
日本人燒光殺光策略的起源:牡丹社事件。
日本是十九世紀後期新興的軍國主義帝國,台灣就是日本擴張主義最初的實驗場。
1874年5月(清同治十三、日明治七)日本還沒有具備近代戰爭大集團作戰的參謀作業能力和大規模運輸的能力,就在美國人的指導和支援之下,藉口三年前琉球人在台灣南部被原住民牡丹社人殺害的「牡丹社事件」,出兵台灣。大隈重信擔任「台灣蕃地事務局」局長,西鄉從道擔任「台灣蕃地事務都督」實際掌理軍事行動。
台灣蕃地事務局檔案《處蕃提要》卷四第六號檔案〈西鄉都督進攻石門、竹社、風港三地陳報書〉云:「兵分三路……一舉將之殲滅。」附件一福島九成〈進攻竹社口之概略〉云:「奪賊四營,放火燒之。」附件二佐久間左馬太〈進攻石門口始末概略〉云:「二分隊將三、四十間民宅放火燒毀……一分隊進入南方溪中民宅……四處搜索並放火將民宅燒成灰燼。」附件三樺山資紀〈進攻風港口之概略〉云:「出四重溪……放火焚燒爾乃社所有民宅。」
書卷三第19~14號文件載:「松泉少尉率領分隊前進,放火燒屋……再次率兵前進,再放火燒屋」。
「放火燒屋、一舉殲滅」在牡丹社事件中,是日軍的戰術、戰略和戰爭的基本邏輯。21年之後,樺山資紀成為進佔台灣的第一任「台灣總督兼軍務司令官」,燒光殺光仍然是日軍的戰術和戰略以及戰爭的基本邏輯。
日本人屠殺台灣人的數量紀錄
日本人到底屠殺了多少無辜的台灣人?在不同的階段和時間,出現不同的估算。
首先,關於進佔台灣的戰爭死亡人數,井出季和太編纂的《台灣治績誌》樺山總督〈靖台事略〉云:"明治二十八年五月中,我征清大總督府推算,敵軍約三萬三千餘人,死亡人數不詳,各戰場遺留的屍體在七、八千人以上。"(頁226)
1898年1月,兒玉源太郎被任命為第四任台灣總督,台政實際上交給民政長官後藤新平掌控。後藤鑑於台灣義民抗日活動頻繁,便把乃木希典總督試行的「土匪招降策」在全台各地推行,最狠毒的是1902年(明治三十五)4月25日,在斗六、林圯埔、崁頭厝、西螺、他里霧、內林等「歸順式場」中,將被誘降而來的「歸順匪徒」全部當場屠殺。在儀式會場上「臨機處置」或其他方式「斷然處置」的台灣人,據後藤新平在所著的《日本殖民政策一斑》中自承,屠殺的「叛徒多達一萬一千九百五十人」。(頁64)
再者,日人入侵台灣,台灣原住民也竭力抵抗,直到1906年,台北烏來內山的大豹/等社,還高張「大谷王」的義旗,出兵攻打台北。因此,1898年2月,兒玉總督向「殖產協議會」演說時宣示:「棲息蕃界之蕃人,頑蠢難馭,野性等於禽獸」,掀起一場腥風血雨。1906年,曾經參加過牡丹社大屠殺的佐久間左馬太擔任第五任台灣總督,實施「膺懲」的五年討伐計畫,1915年安東貞美上任,又實施一次五年膺懲討伐計畫,原住民死傷慘重。日本人以理蕃成功/自豪,不料1930年10月末,竟然爆發了「霧社事件」,原住民一舉殺了134個日本人,只誤殺了兩個穿著和服的漢人。日本人出動飛機、大砲、毒氣,原住民被屠殺600餘人。東京拓務省派管理局長生駒高常到台灣來調查,在《霧社蕃騷擾事件調查復命書》中附錄了一份〈前進討伐膺懲表〉,表列自明治二十九至大正九年(1896~1920)共138次討伐的紀錄,但未列傷亡人數。根據《台灣治績誌》的說法,其間死亡7080人,傷者4123人,沒收的槍支2萬9358挺。(頁194)
日本放送協會(NHK)播出關於日治時代「人間動物園」事件,把殖民地原住民當特殊物種展示。
根據《台灣省五十一年來統計提要》〈歷年高山族戶口表〉,1906年原住民11萬3000餘人,1930年14萬500餘人,死傷率在7.7%~9.9%之間,死亡率在5%~6%之間。而1905年漢人311萬,1895年約160萬,則漢人死亡數在13萬至19萬之間。
以上所舉各方的數字,所涉及的是1895年6月至同年11月入侵的日軍和防守的清軍戰爭期間的死亡數字;後藤新平在台灣誘降而臨機處置加以屠殺的數字;以及日本軍警膺懲原住民而予以屠殺的數字。相關事跡,本文不再細述。
日本人屠殺了多少無辜的台灣人?(二) 【文/尹章義】
三鶯走廊大屠殺
日本人所謂的「膺懲」即報復性屠殺。
日本人原本以為很輕易地就可以佔領台灣,沒想到1895年5月28日下午二時在三貂灣登陸後,在佔領附近的制高點──三貂嶺和鹽寮山時遇到激烈抵抗,才發覺情勢不妙。6月4日攻進基隆,「賊兵二三千,死者不下二百,俘虜一一三名」。6月7日進台北城再順著鐵路南下,在中壢東南安平鎮(今平鎮市)和胡嘉猷、黃娘盛統率的義民發生激戰,從6月8日打到7月1日,動用砲兵猛轟之後、再由工兵爆破,才攻進胡家堡壘。此役使得日人覺得「賊徒之實力不可輕侮」(《台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中卷),以下簡稱《沿革誌》),乃極力請求緊急增兵,「斷然中止南部作戰」,全軍集中台北、新竹一帶鎮壓、掃蕩。
日軍認為安平鎮之役,義民都是居住在丘陵區的客家人。7月20日,從旅順兼程趕到台灣的山根信成少將負責大嵙崁溪流域的掃蕩。樺山總督訓令,對於「頑迷桀猾」的「土民」要「痛加懲罰」。山根信成率部由桃園攻到三角湧,沿途燒夷所有的村落「煙火蔽天」;內藤政明大佐率兵掃蕩大嵙崁溪左岸從新莊到鶯歌一帶,「屠殺敵人三、四百,傷者無算,燒毀家屋一千以上」;松原暖三郎少佐領兵掃蕩大嵙崁溪右岸土城到三峽一帶,「屠殺賊民數百,燒毀家屋數千,三角湧附近方圓數里不見人影。」(頁90~92)此處之「屠殺」是《警察沿革誌》的原文:「賊を屠ること數百、家を燒夷すこと數千」,並不是筆者杜撰的名詞。其屠殺人數當在兩千人以上
日軍從台北打到台南,沿途都執行燒光、殺光的策略,多半的地區,像三鶯走廊一樣,實施多次報復屠殺(膺懲掃蕩),到底殘殺多少無辜百姓,因為沒有軍服可資辨識,老百姓又恐懼日軍再度報復,死者就地掩埋滅跡,若其死亡數是軍隊的3倍,其數即達2萬4000人以上。
日本人屠殺「土匪」的伎倆
日軍於1895年10月22日攻進台南城之後,進入「治匪」時代。
《警察沿革誌》在〈武力平台〉一章之後即為〈治匪始末〉一章。第二節第一目即「所謂『土匪』是什麼?」文中明言「所謂土匪意味土著匪賊,並不是台灣習慣用語,而是日本入台之後新創的名詞」。包含了三種人,其一是殘留在台灣的清國舊兵,在舊檔中未視之為「土匪」;其二,乃本意之土匪,即「草寇」,有巢穴、在特定地區肆虐;其三,當初掃蕩的時候,當局不易甄別良莠,往往玉石混淆而誤殺。「良民目睹父兄親戚被屠殺,心懷怨恨。也有受到台灣人充日本密偵者的誣陷,恐懼殺身毀家之禍而加入匪群,在兵馬倥傯之際,這是無可避免的事。」(頁267)
把屠殺無辜的台灣百姓,「玉石俱焚」視為無可避免的事,正是牡丹社事件以來,日軍一貫的戰術、戰略和戰爭邏輯。而濫殺無辜的結果,必然造成更多的「土匪」。
1896年7月,宜蘭警察署長即曾建議,既然屠殺無辜台灣人導致「土匪」滋生,不如寬恕渠輩,放還清國,可以省卻麻煩。當時的台北縣知事上報總督桂太郎,桂總督有意執行,11月初,乃木希典繼任,遍發告示,勸誘「土匪」歸順(《沿革誌》頁285)。由於憲兵和警察爭功/諉過,向某甲歸順者,某乙殺之;向乙之密偵連絡者,甲捕之,歸順政策弊害百出,12月底就停辦了。(頁285)
1898年3月兒玉源太郎出任總督,後藤新平擔任民政長官,他們認為誘降歸順不失為釜底抽薪的辦法,再加上以《保甲法》嚴密地方組織,頒布《匪徒刑罰令》嚴懲土匪,軟硬兼施,以期解決「土匪」問題。當時駐在台灣的文武官吏中,有許/多人反對這項「招降撫綏政策」(頁289);於是發展出「臨機處置」以及在歸順儀式場中全部屠殺等兩種更為狠毒的手段。
《警察沿革誌》第四章第一節〈治匪通略〉第四目「招降政策及其效果」第六小節「臨機處分與匪徒刑罰令之發布」起始就說:
捕獲匪徒之際,以曾經抵抗或其他理由處斬;或以監禁之匪徒意圖脫逃為由加以處置,稱為臨機處置。固然有其正當性,但兵馬倥傯之際往往濫用,容易成為台灣人挑剔的把柄,本不應放任為之……具有戰鬥行為之殺伐性自不待言,雖不應予以推崇,但無疑對於台灣之討匪工作曾經作出重要貢獻,殆無疑義。(頁281~82)
《警察沿革誌》的作者鷲巢敦哉1917~1932年在台灣各地擔任15年警察,1933年起專責編纂《警察沿革誌》,他和一位助理,翻遍了總督府的各類檔案、出版品、地方志甚至履歷表,當然也包括參謀本部的《日清戰史》和博文館的《日清戰爭實記》等書,自稱唯一的目的是「闡明事實的真相」,也相信其他的編纂者也很難找到其他更精確的資料(《沿革誌》凡例)。近年本書在日本和台灣各地再三出現複刻本,足證所言不虛。值得我們注意的是:《沿革誌》第二編《領台以後之治安狀況(中卷)台灣社會運動史》在凡例四中規定,「僅供內部參考嚴禁在外流布」;而《領治以後之治安狀況(上卷)》則在卷首特別標示:「本書對外保密。」
《中卷》紀錄了當時台灣人的社會運動史和抗日進行式,不宜洩漏,以免台灣人恐惶、防範,製造新的社會問題,其保密措施可以理解;《上卷》何以也如此秘密呢?《上卷》紀錄了日本人侵台初期台灣人反抗日本人以及日本人屠殺無辜台灣人的歷史,恐怕激起台灣人的抗日意識應無疑義。敘述日本人屠殺台灣人的細節,要重檢鷲巢利用過的檔案資料或新發現的資料需要相當的時間和精力,若敘述日本人屠殺台灣人的概略,統計出一個概數,檢閱/《沿革誌》便能得其梗概。
前文引述《沿革誌》說明關於「土匪」的內涵,以及關於「誘殺於歸順式場」和「臨機處分」的內涵,都可以看出日本人在統治台灣40年之後,仍然極力隱瞞所謂土匪其實是「國事犯」(頁545)以及藉口討伐土匪實務上卻濫殺無辜以鎮壓、恐赫台灣人的事實。
日本人屠殺了多少無辜的台灣人?(三) 【文/尹章義】
慘絕人寰的雲林大屠殺
日本人平定台灣之後,最殘酷的就是1896年6月震驚世界的雲林大屠殺。
關於雲林大屠殺,當時擔任雲林支廳主記的今村平藏無疑是當事人和最初目擊者,他手記的《蠻煙瘴雨日記》無疑也是最原始的報導。
1896年春,平民逐漸安堵,台灣總督宣布4月1日起結束軍政進入民政時期。4月12日,島田少佐進剿義民簡義於雲林橫路莊,簡義逃逸,島田「收兵,集合於北方曠地,斬殺俘虜」。殺俘事件,使得義民大為憤慨,乃以內山大坪頂(今南投鹿谷)為根據地,襲擊各地日人。6月14日,雲林守備中村道明中尉率兵20餘人進窺大坪頂。今村以兵員短少又不諳地形「惟恐後悔莫及」為由勸阻,中村不從,輕率前往,遇伏,陣亡過半
日人遷怒於無辜百姓,6月20日至23日集結重兵,在雲林東南一帶實施大掃蕩(報復性屠殺):"凡兵煙之下,無不盡成肉山血河,既不分良匪,復未辦薰蕕,幾千房屋竟付諸一炬,無數生靈,頃刻間盡成斬首台上之冤魂。"
掃蕩林圯埔回程,路過九芎林莊東端,今村又記:"井口警部迎接我隊,提交一信予兒玉市藏中隊長,此乃討伐之嚴令也。倏忽間九芎林莊成為焦土,村民血肉飛散,變成慘絕人寰之地獄;旋行石榴班、海豐崙,殺戮燒毀,腥風捲菸,陽光淒然。同時全部討伐隊,橫掃雲林平原。 "
今村又記:「調查管內之被焚房屋,實56村4947戶之驚人數目,可見當時慘殺焚屋,何等殘酷。」
日人並未記載殺戮人數,近人劉枝萬推估,「無辜台民被屠者三萬餘眾」。
雲林大屠殺發生後,在台灣的洋人、傳教士陸續投書香港、日本、英國各大報,7月4日即見載於《中國通訊報》(China Mail)和《香港日報》(Hong Kong Daily Press)。7月14日鄧肯的通訊即謂:「日本人正採取殲滅所有台灣人的策略……台灣人的收穫破壞、家園燒毀,祖先墳墓挖掘、婦女遭凌辱,憤怒到極點……」(總督府檔案Vooo76/A037之附件)
駐守台中的混成第二旅團長田村寬一,再度糾集大軍討伐南投、集集、林圯埔和雲林各地,7月7日,根據總督之訓令發出「對於土匪之巢穴,要盡力斬草除根」「趕盡殺絕」之訓令。(總督府檔案V00093/A005─14)。
由於林圯埔和集集有若干洋商收購樟腦,為了避免引起國際事件,總督府民政局長水野遵派遣事務官佐野友三郎隨討伐隊到林圯埔、集集、埔里,目睹日軍之恣意暴行。根據佐野明治二十九年七月二十二日的《覆命書》所附〈備忘錄之一?林圯埔〉載:
十四日上午十時隨今橋討伐隊長之聯隊進入林圯埔……旅團長曾密令要燒光該地房屋,且該隊長亦下定決心要切實執行……有關外國人房屋……當作砲擊之結果、斷然實施燒光策略。
〈備忘錄之二,集集街〉載:
十六日上午四時隨松居討伐隊往集集街前進,十時砲擊集集街……該隊長堅持放火燒街……須臾之間從四面放火。
〈備忘錄之三,其他事項〉載:
關於仁沙慶記商社社員歐李雅被殺疑案……不知去向……怡記洋行僱用人,攜帶二千圓前往製腦地點途中,被警察逮捕,隨後死亡案。據雲林支廳員所言,此人大概被當成土匪同類而遭斬首。(V00093/A005─15)
日軍嚴令燒光殲滅的政策,在佐野友三郎的正式官方報告中非常明確。連外國人的身家性命也不顧,終致引起震驚國際的軒然大波,良有以也。
台灣總督府檔案《公文類篡》〈V00076/A037〉號檔〈拓殖務局送來有關外文報紙報導台灣中部土匪蜂起之記事〉,即收存「有關在台灣日本人之殘忍行為之報導,刊載於《泰晤士報》(Times)和《蘇格蘭人報》(Scotsmon)。8月25日《泰晤士報》謂:「日本士兵暴戾侮慢之程度令人咋舌……肆無忌憚地殺人放火……老幼婦女皆不能免……野蠻且苛酷之東方新強國。」8月22日之《蘇格蘭人報》謂:「日本之政略,似乎在於將全島居民都趕出去。」
為了平息國際輿論和日本國內政治的壓力,台灣總督將雲林支廳長松村雄之進以「該員稱雲林轄下無良民,並斷定馴良村落為土匪,讓軍隊加以焚燒」為由免職。(《公文類篡》V00117/004號檔案)
國際社會向日本施壓,日本政府向台灣總督府施壓,台灣總督則虛與委蛇,實際上仍然以燒光殺盡為常,1896年11月14日,台灣總督乃木希典訓令「各混成旅團長、憲兵隊司令官」,嚴禁燒夷良民家屋,但是,「若戰術上有其必要,述明理由報告」即可(台灣總督府檔案000000610320200號),大開方便之門,變相鼓勵燒光、殺光的兩光政策。
《警察沿革誌》以「大焚蕩」為題記錄此事件,對於第二次大焚蕩到底殺了多少人、燒了多少房子,並無計數
雲林大屠殺
雲林大屠殺是台灣日治時期初期所發生的一件屠殺事件,至於犧牲人數,台灣日本綜合研究所指出有6000人被日軍殺害,當時的雲林支廳主記今村平藏的日誌《雲煙瘴雨日誌》則記載一萬餘人,近人劉枝萬則推估有三萬人被日軍殺害。
經過:
1896年,台灣總督府4月1日起結束軍政進入民政時期,為了掃蕩柯鐵等人的抗日事件,於是進駐斗六街,4月12日,島田少佐進剿簡義於雲林橫路莊,簡義逃逸,島田「收兵,集合於北方曠地,斬殺俘虜」
鐵國山等抗日份子因此感到憤慨,乃以內山大坪頂(今南投鹿谷)為根據地,於是率領六千多人偷襲日軍。6月14日,雲林守備中村道明中尉率兵20餘人進窺大坪頂。今村平藏以兵員短少又不諳地形「惟恐後悔莫及」為由勸阻,中村不從,輕率前往,遇伏,陣亡過半。第二天日軍為了報復,到處焚燒民宅並蓄意殺人,日軍第二旅團在六月以台中一團進攻雲林,雲林支廳長松村雄之進稱:「雲林轄下無良民」[4][5],6月20日至23日集結重兵,把村莊皆稱做匪窖全加以焚燬,事件七天中,四處無人性的報復屠殺,婦女幼兒也在殘殺之列,縱火民房4925戶[4][5],使日本政府被國際媒體抨擊。
反應:
雲林大屠殺發生後,台灣的洋人、傳教士陸續投書香港、日本、英國各大報,7月4日於《中國通訊報》(China Mail)和《香港日報》(Hong Kong Daily Press)刊登。7月14日報導:「日本人正採取殲滅所有台灣人的策略……台灣人的收穫破壞、家園燒毀,祖先墳墓挖掘、婦女遭凌辱,憤怒到極點……」。8月25日《泰晤士報》:「日本士兵暴戾侮慢之程度令人咋舌……肆無忌憚地殺人放火……老幼婦女皆不能免……野蠻且苛酷之東方新強國。」。8月22日之《蘇格蘭人報》:「日本之政略,似乎在於將全島居民都趕出去。」
國際社會向日本施壓,日本政府向台灣總督府施壓,台灣總督虛與委蛇。桂太郎總督在日本知悉事態,8月7日電報命令儘速進行失職官員之懲處。台灣總督府在8月28日上報給日本中央監督總督府業務的拓殖務大臣,指出松村雄之進支廳長原本即有不能讓軍隊不分好壞殘害人民的責任,報請拓殖務大臣上奏免松村支廳長官職及繳還勳章、位階證明書。拓殖務省也很快在8月29日發文送交主管人事獎懲的賞勳局。9月2日松村雄之進正式被撤職,並且被要求繳還勳章、敘位證明書,離開臺灣。
1896年11月14日,台灣總督乃木希典訓令「各混成旅團長、憲兵隊司令官」,嚴禁燒夷良民家屋,但是「若戰術上有其必要,述明理由報告」即可。1897年3月27日,乃木希典去函拓殖務大臣,以松村雄之進早年治臺有功,請辦理敘松村氏為從七位位階的手續
臺灣被當成侵略跳板的基地
自從日本發動珍珠港事變之後,日本遭受歐美實施資源禁運制裁。日本為了自給自足,於是將台灣當作日本帝國進攻南洋和華南的跳板,同時也是供應軍需品的重要產地,日本才開始對台灣進行工業化。
1938年推行生產力擴充五年計畫,著重於擴充電力、石油、煤炭、金銀銅鐵礦、工業鹽等等國防軍需品,往後幾年內,台灣經濟型態也跟著轉型了。
逐漸從農業社會轉成工業社會,工業產值大幅超越農業。
大家一定經常聽到日本建設台灣這句話,但是在國民政府接收台灣不久,有一個重要的歷史片段是被隱蔽的,後人忽略掉這段歷史,因此形成不正確的歷史觀念!
台灣對日本帝國的重要性,盟軍當然也注意到了,接著盟軍對全台各地密集發動空襲,目標是所有工業設施和政府機關,這一連串的空襲行動嚴重打擊了日本在台建設的成果!
空襲重創全台產業
日本戰敗前夕大量發行債卷,工廠倒閉,耕地面積縮水,米糖產量銳減,光復後日產處理委員會進行日本公私有產業接收總共接收了860個單位的日產企業,其中由日本人所支配的, 也就是日籍資本佔總資本一半以上的有775個,而台灣人支配僅的有85個。
在日籍資本支配的企業中, 國民政府在光復台灣後,將376的單位出售給民間,其他的399個企業公營化。當中一部份就是後世所稱的黨產。
工業
20萬日圓以上的企業全數被日本人壟斷,日治時代只能說建設一些基本工業雛型。受到戰事波及,台灣的生產值在戰爭結束的1945年降到最低點。
與1937年相比,農業產值只有1937年的49%:工業產值更不到33%。 電力供應從戰前32萬千瓦,戰後僅能供應3萬千瓦, 煤礦由20萬公噸降到1萬5千公噸, 水泥、紡織、鹽、工廠設備多處故障, 化學肥料工廠受創最深,1945年幾乎停止出口。
電力
日治時代電力供應從戰前32萬瓩,戰後僅能供應3萬瓩。
電信
台灣光復後,電信局接收日本遺留下來的電信事業,多數電信設備已被炸損毀而不堪使用。日治51年僅一萬九千零二十三門電話。
農業
日據時期栽培面積為50萬公頃,受到戰事波及,水利設施嚴重損壞 甘蔗耕地由16萬公頃減少到4萬公頃,水利設施遭受嚴重破壞,23萬9千公頃農地無法灌溉,糙米產量僅64萬公噸。
糖產量
戰後初期,政府所接收的42所製糖工場中,被炸者竟達34所之多, 破壞慘重者6所,中等破壞者21所,稍受破壞者7所,完整者只有8所。
鐵路
台灣鐵路管理局文獻所載,戰後運量低收入少材料缺,日籍人員整批遣返,人手不足,僅能勉強通車,日籍路員曾預測最多只能維持六個月,六個月後鐵路將癱瘓報廢。 台灣鐵路於民國三十四年光復後,接收日本人留下的所有鐵路設施及車輛。
由於二次大戰期間,日本人全力參戰,對台灣鐵路維修保養無法兼顧,且同時遭受美機嚴重轟炸,以致各種設施嚴重毀損,車輛更是破損不堪。
港口
光復以前,日本人在台灣興建的漁港有12處,船澳2處,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所有漁港幾乎被破壞殆盡,港口航道淤塞, 各項公共設施、陸上設備也遭受重大損毀,幾乎不能使用。
台灣原有造船廠13家,其中基隆、蘇澳、高雄、馬公各廠均遭炸毀, 漁用物資損失約600萬元。基隆及高雄漁業無線電台,在戰爭中均被炸毀。除了直接損毀之外,因受戰爭影響而停頓者更多, 例如民國33年底,全台所有遠洋及近海漁船幾乎停頓, 1,500艘漁船損壞過半,20噸以上漁船僅餘100~200艘。 原有總船噸約為3萬餘頓,損壞了1.7萬噸。 至於製冰冷凍及其他陸上設備,均損失過半。
國府接收的港口、船隻只能用慘不忍賭來形容。
水庫
日治51年蓋七座水庫,有效容量2.39億立方公尺。
自來水普及人口
日治時代末期供水人口八十八萬九千餘人,扣除在台38萬日本人,實際只有約50萬台灣人有自來水可用。
教育
日據時代僅有1所大學,5所專科學校、1所高等學校、商業學校8所、工業學校9所、師範學校5所、以及46所中等學校。從高等學歷比例來分析,從昭和時代直到戰敗台灣人依舊受到嚴重歧視,中等學校以上都是在台日本人的比例較高,日本統治51年來,大學畢業的台籍人士前前後後一共才726人。
政治
矢內原忠雄到台灣考察的時候,「台灣人的參政權等於零」,直到1935年(昭和十年,民國二十四年),在台灣民權運動的要求下,實施所謂「地方自治」,各地方行政區選出「協議員」,不僅排除女性,還有最低繳稅額的限制,選民投票只能選出半數,另外一半則由官方指派。既然繳稅給中央,在日本的議會中,就應該有台灣人的代表,其實不然。
1934年 (昭和九年,民國二十三年)為了便於宣揚「大東亞共榮圈」和「日中和睦」,首度任命御用紳士辜顯榮為毫無實權的貴族院的議員,直到盟軍轟炸東京之後的1945年3月17日,日本眾議院才通過法三十四號「殖民地政治待遇案」,給朝鮮二十三席、台灣五席眾議員。平均日本人十五萬六十人一席,朝鮮人八十萬人一席,台灣人則一百二十萬人才有一席,再度凸顯了台灣人是比朝鮮人更次等的三等國民。縱使如此,「殖民地政治待遇案」還沒有施行日本就戰敗投降了。
金融
日本戰敗前夕,銀行放款利率曾高達年息180%,戰時日本因為發放薪資不便,故在亞洲各地廣設野戰郵便局,寄存軍人薪資。 戰敗的日本因通貨膨脹及資金籌備困難,停止儲金歸還的申請, 原本日本政府在台灣發行的軍用手票、保險、郵便儲金等數十種債券, 一夕間形同廢紙,無從追討。台灣更因此組織「台灣人民對日債權協會」。
根據《台灣經濟年報》的報告,在台日人和台灣人的儲蓄金額如下:
- 台灣人口5,989,888,儲蓄額78,147,204。
- 日本人口384,847,儲蓄額118,016,851。
交通部觀光局"台灣發展史"指出,根據前表,台灣人是日本人的十六倍,日本人的儲蓄額反而是台灣人的廿四倍,日本人是資本家、商人、高階公務員,縱使擔任同樣職務,日本人的待遇也比台灣人高很多。
台灣人與日本人所得比較
台大經濟系吳聰敏老師的論文指出,日治時代台灣人與日本人的所得相差8倍,邁入國民政府時代已將差距拉近為3倍。由電力數據就能粗估出日治時代與國民政府工業化的成長值,國民政府在美國的金錢與技術支援下更全面推動現代工業,日治時代電力供應巔峰期是32萬瓩。
國民政府發展至民國77年,台電公司裝置容量達1,935.5萬瓩,汽電共生容量達175.3萬瓩。民國70年代工廠已經成長到數10萬家,規模約日治時代的60倍。
日治時代自來水普及人口僅 50 萬台灣人,光復後至民國75年自來水供水人口達到一千一百八十一萬3,056 人。
日治時代建7座水庫,有效容量2.39億立方公尺。
國民政府於光復初期(1952至1965年間),興建之水庫23座,總容量合計約18億立方公尺,有效容量15.07億立方公尺。
比農業生產量,日治時期栽培面積為五十萬公頃,糙米產量僅六十四萬公噸。此一紀錄於民國三十九年即已打破,該年稻米的栽培面積為七十七萬公頃, 糙米產量達一百四十二萬公噸。
民國六十五年稻米產量再增加至二百七十一萬公噸。
無論農業、工業、水電、鐵路、公路、水庫、學校,都是國民政府時代才大規模發展。
結論:台灣人沒有欠日本任何恩情,不需要歌功頌德!
多年後我再回顧自己的舊文,心裡充滿感嘆,因為到現在還聽得到「台灣的建設都是日本人做的」,這樣的偏見絕對不是事實!
或許日本人建設的工程品質比較好,但是隨著科技發達,國民政府現代化建設普及量絕對高於日治時代。
日本政府對台發展現代工業,從1938~1945才短短七年,最後兩年還飽受戰火轟炸毀損大半設施。
經濟方面,日本政府強迫三萬多戶台灣人以現鈔換馬克認購債卷,隨著戰敗之後,積欠台灣人摺合新台幣約六千四百億元無從追討。
之所以有人一再強調誇大日本政府的建設,完全無視盟軍空襲對台灣的破壞,以及藉由巨額債卷詐欺台灣人血汗錢是出自於政治利益。
日本實在是一個幸運的國家,引發太平洋戰爭浩劫,主謀日皇裕仁卻能全身而退免受審判,因為戰後,共產主義在國際擴散,美國為了防堵共產黨入侵日本,於是保住日本國民的精神支柱天皇的位置,不將他廢除,讓日本團結不分裂,好為反共陣營出力。
同樣的目的,國民政府蔣政權也需要拉攏日本來對抗中共,淡化了日本戰爭責任,不但在教科書上對昭和天皇裕仁的戰爭責任隻字未提,甚至還僱用日軍將領組織白團訓練國軍。例如歷史知名的八二三砲戰,日軍將領也有參與協助。
數萬台灣人死在美軍手裡,國民政府來台接受美援,也基於親美政策,不挑起台灣人仇美,淡化盟軍轟炸台灣的歷史,這也間接讓日本建設已遭受美軍空襲摧毀的真相留白,許多媚日份子,對長期霸佔台灣統治權的國民黨深惡痛絕,由於日本已經無法掌握台灣,對台灣沒有威脅,進而美化日本建設,貶低國民政府的貢獻是媚日份子的外交策略。
他們選擇性遺忘壞的部份,扭曲歷史當作政治工具,將被殖民過的遺毒灌輸給後代子孫。
國民黨要拉攏日本對抗中共而親日,民進黨也拉攏日本對抗國共而親日,連毛澤東也拉攏日本打壓我國而親日(毛澤東曾感謝日本侵華給共產黨機會壯大)。
俗話說,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漢人鷸蚌相爭,日本漁翁得利。
漢人最大的共同劣根性,就是喜歡內鬥。
雖然今日,日本已經不再威脅中華民國,戰略上仍然是我國抗共夥伴,但是歷史因素發展出極端的媚日情結,台灣人已經無法客觀的去檢視歷史真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