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歲女子小如透過Dating App結識以色列籍男子阿忠,雙方多次相約見面,期間曾發生性關係,但事後小如卻發現自己懷孕了,只好向法國籍男友阿明(均化名)哭訴,指控遭阿忠性侵3次,阿明怒不可遏,向阿忠討8000元墮胎費,但阿忠聲稱他2次體外射精、1次和小如買事後避孕藥,孩子不是他的,拒絕要求,不料遭小如控告強制性交罪;台北地檢署認定罪嫌不足,將阿忠不起訴。 檢方調查,今年1月初,已有法國籍男友的小如,透過手機交友軟體Dating App結識來台從事美妝業務的以色列籍男子阿忠,雙方一拍即合,認識2天就相約見面,期間還忍不住互相擁抱、接吻,首次約會結束後,互有好感的小如與阿忠仍頻繁透過電話或LINE聯繫,並相約下次約會時間。過沒幾天,小如與阿忠相約上午10點在捷運忠孝敦化站碰面,2人還買Pizza帶到阿忠住處「同樂」,期間2人發生第1次性關係,結束後才各自上班工作;翌日,小如與阿忠再次相約,以同樣模式發生第2次性關係;而後小如出差南下高雄,傳訊予阿忠說回台北可見面,並傳生活照給阿忠觀看。 事後,小如返回台北,按耐不住內心情緒,又與阿忠約會出遊,期間2人曾於大台北多處景點合影留念,宛如一對浪漫的跨國戀人,結束旅途後阿忠將小如帶回住處,許久未見面的2人隨即天雷勾動地火,發生了第3次性關係。不久,小如發現生理期沒來,驗孕後驚覺已懷孕6週,只好向法國籍男友阿明哭訴,阿明得知女友竟遭阿忠染指,傳LINE給阿忠嗆聲,表示只要阿忠付8000元的墮胎費,就不再追究,但阿忠卻回稱他2次體外射精,1次結束後還跟小如一起去買避孕藥,孩子不是他的,拒絕掏錢,遭小如控告性侵。 庭訊時,阿忠承認有與小如發生性關係,但否認性侵,辯稱是兩情相悅;檢察官則詢問小如,為何遭性侵之後還與阿忠相約見面出遊,小如則推稱自己第1次碰到這種狀況,不知道該怎麼辦,所以沒有第一時間就報警,是向男友哭訴後,才鼓起勇氣提告。檢察官勘驗2人LINE對話記錄,發現小如指控遭阿忠性侵後,仍一如往常頻繁與阿忠聯繫,雙方還相約出遊,期間小如也曾傳送個人生活照給阿忠,與一般遭性侵後恐懼、避之唯恐不及的反應不符,認定阿忠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