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還記得12年前的「邱小妹事件」嗎?2005年1月9日,邱光仁抱著熟睡的4歲女兒在國父紀念館前的便利商店前喝酒,準備離開時,他將邱小妹放下,要她自己走。小妹睡意正濃,當然不高興,於是開始吵鬧。沒想到這竟然惹怒邱光仁,他發狂一樣徒手猛打邱小妹的頭,導致小女孩陷入昏迷。

▼邱小妹被送到仁愛醫院搶救,但仁愛醫院醫師林致男、劉奇樺拒收,還強迫將孩子轉診到了台中梧棲童綜合醫院。最後小女孩傷重身亡,在社會上引發了巨大反響。邱光仁也因為傷害致死罪被判刑12年。

▼後來邱光仁假釋出獄,靠打零工過生活。期間他認識了一名帶著兩個女兒生活的女子,兩人關係密切。2013年7月,他到女密友的租屋,當時女密友的11歲女兒一個人在家玩手機。邱光仁竟然不顧女孩反抗,對她性侵得逞,並恫嚇她不能聲張。

▼後來女密友搬到了一處有閣樓的房間。2014年,邱光仁去她家時,女密友正在房間里睡覺,被害女孩一個人在客廳看電視。邱光仁趁機用手指對女孩性侵。女孩的妹妹正在閣樓玩耍,恰巧看到了這一幕。邱光仁發現後把小女孩叫到客廳痛罵,女孩的媽媽被吵醒,他竟然撒謊說女孩在學校與人發生性關係。女孩的媽媽半信半疑,但姊妹兩人都不敢說出實情,她也沒有追究。

一段時間後,邱光仁假釋期間酒駕被逮捕,被害女孩的老師到家中家訪,媽媽趁機問老師,小孩是不是曾經在學校與人發生性關係,老師大吃一驚,這時候被害女孩才說出實情。媽媽悲憤交加,立刻報警。

邱光仁到案後承認和女孩發生性關係,但堅決不承認強迫女孩,還說「我們互相喜歡」。台北地檢署當然不會聽信這些鬼話,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他害死了一個女孩,又傷害了另一個女孩,這樣的人真的能夠教化?

來源:appledaily

本文經過授權請勿轉載,看更多文章請到 bomb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