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女公關遭輪姦案◢ 控狀改為非禮罪 3被告今早認罪
被告孔丹壇認罪。
(新加坡14日訊)「大馬女公關遭輪姦案」有新進展,3被告控狀修改成非禮罪,今早認罪,承認在女郎酒後與她[性.交]。
《新明日報》報導,女郎邀男子到酒店搞一夜情,怎料酒後熟睡時,卻涉遭男子的3名友人輪姦。
涉案的3名英國籍越南人孔丹壇(22歲,美容師)、利麥克爾(24歲,無業)和伍泰申(24歲,美容師)被控在2016年9月10日約凌晨4時到5時05分間,在新加坡勿拉士峇沙路的卡爾登酒店客房內,[強.奸]一名當時22歲的女郎。他們不認罪,案件在高庭審理。
不過,案件今早出現轉折,3被告在控狀修改成非禮罪後,承認罪行。
3名被告被指抑制女郎並非禮她,伍泰申與孔丹壇也面對多一項用手指非禮女郎私處的控狀。
案情顯示,3名被告與另外5名朋友來新參加音樂節,並住在卡爾登酒店3間客房。3名被告案與朋友理查德於當天午夜,在夜店狂歡時,認識從馬來西亞來的23歲女郎。
女郎過後與理查德看對眼,先回酒店發生一夜情,進行好幾次[性.交]。她過後因喝酒及舟車勞累,在酒店房裡睡著。
3被告知道理查德房裡有人,因此到另一間酒店房裡聊天。
理查德後來在凌晨4時05分離開房間,並讓孔丹壇與女郎[性.交]。理查德之後走到另一間客房,對朋友說:「你們應該與她(女郎)上床。」而伍泰申在孔丹壇「完事」後,在凌晨4時27分進入客房與女郎[性.交]。
利麥克爾後來在凌晨4時51分,與女郎[性.交]。但女郎在過程中醒來,回頭看見利麥克爾時嚇壞,並將利麥克爾推開,說自己不會答應與這麼丑的利麥克發生關係。
女郎知道自己被霸王硬上鉤,在早上6時半坐友人車子離開,並在當天下午報警。
被告利麥克爾。
求法官輕判
被告以5000新元(約1萬5500令吉)補償道歉,希望女郎原諒自己。
代表律師替被告孔丹壇求情時說,他為自己的罪行感到非常後悔,並寫下求情信道歉。
信中表示,他無意給女郎造成任何傷害和壓力,為表示至深的歉意,他願給5000元當作補償。
代表律師也說,女郎已接受補償。
律師代孔丹壇求情時也說,他是個疼愛女兒的好爸爸,加上女兒有眼疾,求法官輕判。
律師說,孔丹壇有一名年幼的女兒,家人原本今早要從英國飛到新加坡出庭,但最終還是趕不上。
另一被告伍泰申的代表律師則說,他來自一個非常貧窮的家庭,父母因這起案件大受打擊,身體狀況大大衰弱。
他的妻子也和他鬧翻,不允許他和家人再接近她和幼子,希望法官輕判。
被告利麥克爾的代表律師則表示,當女郎驚醒質問他時,他立刻停止犯案,如今已知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