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涉嫌硬闖入廁所,在馬桶旁邊[強.奸]女兒。(示意圖)
(新加坡4日訊)34歲父親,趁妻子出外上班和打麻將,2度[強.奸]14歲女兒,今日被提控上庭面對2項罪名時,皆否認有罪。
這名狼父被指在2014年11月19日及2015年1月9日,在榜鵝通道一帶的組屋住家[強.奸]親生女。
控方開庭陳詞時指出,女兒聲稱父親在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9日期間,[強.奸]她多達8次。
2014年11月19日,女兒母親正上班,只有父親和弟妹在家,當時受害者正上廁所,豈料父親破門而入,霸王硬上弓。
「據受害者說法,父親[強.奸]她後,還警告不準把事情告訴任何人。」
少女聲稱遭親生父親[強.奸]8次。(檔案示範照)
控方說,2015年1月9日,被告妻子出外打麻將,同樣,留下受害者與弟妹在家,受傷者原打算走進主人房,取回正充電的手機,豈料被告再次色心大發,硬將女兒拉到另一間房間,發泄獸慾。
被告事後竟還用廁紙,清理少女私處,甚至叫她到廁所清洗身體。
4天後,即同年1月13日,學校輔導員得知此事後,隨即向警方投報及通知社會及家庭發展部。
控方將傳召約10名證人上庭供證,此案暫定續審至本月8日。
被告涉嫌硬闖入廁所,在馬桶旁邊[強.奸]女兒。(示意圖)
向男友傾訴
少女稱被奸後不願報警,擔心會拆散家庭,但其男友得知後,偷偷約見學校輔導員,才揭發此案。
控方周一(4日)傳召少女男友供證時指,在追求女友3至4個月後,在2014年12月與少女正式交住。
他記得在2015年1月9日上午,在學校升旗禮前,少女突向他吐露心事,指自己被父親[強.奸]。
小男友聽後大為震驚,擔心女友會再次遭[性·侵]犯。
小男友將此事告訴好友時,兩人勸少女報警,少女堅持不報警,擔心這麼做,會導致父母吵架拆散家庭;少女在輔導員面前淚崩,坦言被[性·侵]一事。
小男友庭上指,少女在報案後性情大變,對他態度冷談,加上他自責破壞了少女家人關係,不久後就與少女提出分手。
爺爺責怪報警
受害者爺爺責怪少女報警,導致兒子惹禍上身,少女因此情緒不穩,曾自殘並有自殺念頭。
小男友供證時指出,少女報警後,惹得爺爺不高興,還責怪少女導致被告遭提控。
在當局的安排下,少女已離開家裡,目前住在收容所。
控方在開庭陳詞中指出,警方在接獲報案後,到案發組屋單位進行搜證,包括取走少女在被[強.奸]時所穿的衣物。
經化驗後,少女的褲子內側留有被告的[精.液]。
控方指出,警方在受害者短褲內側驗出被告[精.液],被告也在錄供時承認[強.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