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姓女子在鏡頭前控訴李姓學弟散播她的性愛影片導致她無顏見人,但本刊調查,周女除有多項毒品前科外,更在2013年協助張姓男友性侵閨密,一審依趁機性侵罪判決3年4個月,二審則改為趁機猥褻罪判決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免於牢獄之災。
根據判決書內容,張男和周女在2013年4月在家辦毒趴時,邀請閨密一起來「嗨」,卻趁著閨密施用毒品神智不清時以手指性侵得逞,2人都被因乘機性交罪分別被判3年6個月和3年4個月刑期。
但二審時,周女的部分卻大翻盤,雖然在被害女子的下體有發現張男性侵的證據,卻沒有跡象顯示周女曾以手指性侵被害人,但周女確實有脫被害人衣服和撫摸、親吻等猥褻行為。
由於被害人供稱自己是喝下張男參雜毒品的飲料才神智不清,但調查結果發現被害人在喝下飲料前已施用過毒品,認為被害人可以聯想飲料中含有毒品,而非被欺瞞才喝下。
因此,今年6月二審時,張男依趁機性交罪被判處3年徒刑,周女卻是趁機猥褻罪改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免於牢獄之災,也才在能外趴趴走控訴學弟惡形惡狀。
周女在張男的命令下,幫忙壓制女子及脫她衣服,甚至舔女子胸部、親吻及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