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景邨情殺案是1980年代香港轟動一時的殺人案,案發於1984年5月8日,當時22歲的退役警員葉少文因與女友梁雪詩感情破裂,持刀到女友居住的葵涌荔景邨家中,斬殺梁雪詩(22歲)、其妹妹梁雪雁(18歲)及其母楊惠群(53歲),造成梁雪詩、梁雪雁身亡,楊惠群重傷。
梁雪詩
案中兇手葉少文與死者梁雪詩原為尖沙咀一間英文書院的同學。畢業後,梁雪詩在布政司署任職文員,葉少文則投考警隊,併當上機動部隊成員。在1981至1983年,兩人漸漸發展成情侶,經常通電話及外出消遣。
梁雪雁
葉少文對女友言聽計從,為女友戒掉煙酒及賭博習慣;葉少文隨後離開警隊,有說正是因女友不喜歡他這份工,另一說指他因紀律問題而被革職。案發時,葉少文在酒店當從業員。
不過,梁女家人一直不喜歡女兒與葉少文交往。1983年10月,梁父因病入院,五天後不治,葉少文召來一群朋友為喪事盡心儘力。他們的關係一度轉好,葉少文亦搬到女友家居住。同住兩個月後,梁女妹妹梁雪雁抱怨葉少文在家發出聲浪,影響她溫習,葉少文聽後揮拳毆打她,導致她牙齒飛脫。梁家事後報警,葉少文亦要搬離梁宅。縱然如此,同年12月葉少文的姐姐結婚時,梁母等人亦有出席婚禮,兩家人的關係仍頗密切。
1984年5月,案發前四天,梁母接到葉少文電話,指梁雪詩因病送往伊利沙伯醫院醫治,她於是立即帶同幼女雪雁趕往醫院,事後始知受騙。當梁母返家後,看見女兒雪詩赤裸上半身,胸圍散在沙發上,梁母一度指她看見女兒被捆綁,嘴巴被塞上東西,但她事後卻改口說沒有親眼看見此情況,事件令葉少文與梁家關係完全破裂。梁雪詩原本“雯翠”,妹妹梁雪雁原名“雯紹”,事後才正式改名。
1984年5月8日下午5時30分,葉少文突然到梁家位於葵涌荔景邨樂景樓3樓寓所門外,雙膝跪地,當時屋內只有梁母及梁雪雁,梁母縱然多番喝斥,葉少文仍不願離開。當梁雪詩正要回家時,家人在露台大聲喝止,並打手勢示意她不要回家,她見狀立即報警。
警方接報後,派兩名軍裝警員到場調查,葉少文仍長跪在單位門外,他哭著向警員說要懇求梁雪詩原諒。此時,梁雪詩從屋內對他說,永遠不會寬恕他,如他不離開,就會向警員揭露他的“污穢騙局”。警方把案件列作男女糾紛案處理,警員勸喻了近20分鐘後,葉少文假意離開,警方亦收隊。
不過,葉少文不久後折返案發現場,梁母唯有致電葉少文的父母尋求協助。至晚上7時40分,葉父母從沙田禾輋邨康和樓家中趕抵現場,葉母斥責兒子不顧尊嚴,其父則勸兒子不要把男女感情看得太重。葉少文只說:“回家沒有問題!但我回去後會立即自殺!”梁雪詩此時隔著門說:“即使你死了,我也不會流下一滴眼淚!”
之後,葉少文表示要上洗手間,轉身走到二樓梯間小解,未幾又再返回現場。梁母此時從單位走出,將葉氏夫婦二人拉到樓梯間傾談,並指葉少文或要看精神科醫生。此時葉少文說自己有點頭暈,定睛凝視三人談話,突然拿出一把約8吋長的利刀,貼在楊女士頸側,並挾持她走到單位門前,對兩姐妹說如不開門,便會馬上殺死梁母。
梁母力勸女兒不要開門,惟女兒因救母心切把鐵閘打開,葉少文即時撲向梁雪詩,向其胸部直刺,再斬向她的頸部。妹妹梁雪雁上前企圖相救,葉少文以刀刺向她的臉龐,又直插她的咽喉。梁母趕忙相救,葉少文亦向佢揮刀,梁母在命懸一線中逃入廚房。
居住在313室單位的趙先生,目睹兇手入屋的情景,並聽到梁母呼救聲,立即打電話報警。警方及救護員來到時,急忙把梁家三母女送往瑪嘉烈醫院搶救。梁家兩名女兒已證實死亡,梁母則送往深切治療部。三人最嚴重的傷口均是頸部大動脈。梁母住院一個月後,保住性命。
葉少文父母目睹事後經過後大驚,既不報警也沒有施以援手,返回沙田禾輋邨康和樓的住所;葉少文行凶後亦返家。當晚凌晨警方大舉掩至其住所,將之拘捕,於同年10月20日提堂。他被控兩項殺人罪,加一項嚴重傷人罪。
當案件開審時,兇手並不否認殺人,其律師主要提出兇手是在被挑釁下行兇,以此成為減刑理據。初審時,法官並沒有把此問題留給陪審團商議,10月26日陪審團商議45分鐘後,法官裁定被告謀殺及傷害他人罪名成立,依例判處死刑至被港督特赦為止,但當時香港已停止死刑多時,他實際是被判終身監禁,而傷人罪則判入獄18個月。
上訴庭開審時,辯方律師集中以“挑釁”一點作理由,指出雪詩曾對被告說,即使他自殺,她也不會流一滴眼淚,有可能導致被告受刺激而失常性,殺人時已不受控,但法官沒有把這一可能性交由陪審團決定。
上訴法官當時引用案例,指出法官有權決定,被告在犯案時有否被挑釁,不一定要交由陪審團討論,所以原審法官並沒有犯錯。上訴庭引用在普通法案例中,法官德夫林勛爵(Lord Devlin)曾指挑釁殺人必須是“突然和短暫”(sudden and temporary)失去自控能力,若說葉少文受雪詩之言所激怒,卻過了近半小時才動手,途中又曾上廁所,其行為已不符合挑釁殺人之定義。而且,他準備了利刀,並脅持死者母親,這些舉動都顯示行兇並非一時衝動,而是早有預謀,顯示他殺人前的一刻仍有思考能力。翌年3月12日,上訴遭駁回,維持原判。葉少文2014年1月仍在監獄服刑中,未獲得釋放。
傳聞自單位發生兇案後,單位多番發生鬧鬼事件,房屋署雖多番轉租,住客都未住滿一個月便急急搬離。鄰居經常每日凌晨三時,都會聽到走廊有高踭鞋聲,由樓梯(一說為升降機)一直步行到事發單位附近便消失
最後,房屋署決定把這個單位密封,不再出租,將兇案單位及相鄰單位的大門、氣窗及露台以磚頭封閉,並髹上漆油,從外觀看就像是下層電錶房的頂部。不過,傳聞已被截斷水電的密封單位內,夜半時分仍時常傳齣電視聲、開關水喉聲,甚至有街坊聲稱聽到單位內傳出兩位女士交談的聲音
1990年代起鬧鬼事件開始沖淡,漸漸被荔景邨街坊遺忘,事隔多年後,於2012年初,再有居住在樂景樓三樓街坊,聲稱在垃圾房外看見女子黑影,使漸被人遺忘的鬧鬼事件再成為網民熱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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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伙三十七年的荔景邨多次發生血案,其中發生於一九八四年的情殺案更轟動一時,當時單位住著母親與一對分別為二十二歲及十八歲的女兒,大女男友不忿被「飛」而狂性大發斬人,姐妹慘死於亂刀之下。街坊對慘劇都不願多提,有的更當無事發生。但由於該幢舊式屋邨燈光昏暗,走廊特長,日光難以照射,蒙上血案慘劇後更是陰森可怖。
兇案單位已被封死。
網民靈異探測儀擺動
近日,曾有自稱居於肇事單位附近的居民致電靈異節目,指晚上於後樓梯掉垃圾時看見一女性黑影,懷疑是姐妹花多年陰魂未散。這個消息即時在網上討論區廣泛流傳,有指單位於晚間傳出女子的哭鬧聲,又有指聽到高跟鞋在走廊走動的咯咯聲,令不少網民毛骨悚然。這個凶宅也再成為外界關注的焦點,有大膽網民曾帶同聲稱能探測靈體的儀器到上址測試並拍成影片上載,只見儀器上的指針不停擺動,未知是否代表有靈體出現。
記者昨到荔景邨了解,發現該案發單位及毗連單位已被石屎密封,與樓下原為電錶房打通,本來是凶宅的單位業已消失,單位對面是士多房,無人出入。據知,單位丟空多年後,房署先後安排兩批租客入住,當中有一家三口均為男性,亦「頂唔順」單位陰森,因常聽到哭泣女聲,遷入不久即搬走。其後房署惟有「封屋」,將單位改建為電錶房。
兇案單位(右)與毗連單位(虛線示),均被改作電錶房。
「當年就系因為經濟環境唔好,無做法事。」從小在該邨長大的葵青區區議員周奕希指出,房署十多年前將上址改為電錶房,加大電壓應付增加用電量。他表示,早年前曾有街坊指兇案單位附近有靈異事件發生,而近年鬧鬼傳聞多數由邨外傳來,稱毋須過於顧忌。
一名在該邨長大的居民李小姐指出,據其父母憶述,兇徒在殺人後手持滴血兇器到樓下士多致電回家,形成長長的血路,情景至今仍歷歷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