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八層地獄上班」的阿輝伯是如此有勇氣啊! 

鬼月到,諸多傳統告知民眾勿觸禁忌,免得撞鬼,但有人的工作卻是在地獄上班,你敢挑戰嗎?「你如果會怕鬼就不要做啊!」楊清輝(阿輝伯)在麻豆代天府任職13年,負責管理府內「十八地獄」設施,穿梭在陰暗的「地獄」裡,阿輝伯對於駭人的行刑場面早已習慣,掃地板、整理造景、清理垃圾,有人走進地獄再把電源打開,這就是他每天的工作。沿著階梯走進模擬版地獄,場景昏暗詭譎、恐怖聲響圍繞四周,搭配人偶悽厲的受刑慘樣,驚嚇指數破表!「十八地獄」已超過30年歷史,生意一直都不錯,民眾只要投入40元香油錢就可入內參觀,不少人衝著「台灣版鬼屋」的名號前來朝聖。 

地獄採用感應式裝置,民眾只要走到該區,設施就會自動演起受刑戲碼,挖眼、切腹、砍四肢的現場演出讓人背脊發涼。

「我沒看過鬼,看得到的話每天都在看了!」阿輝伯在地獄工作十多個年頭,見過無數民眾遊走於陰間與陽世,問他會不會怕鬼,他瀟灑的說,「沒做虧心事怎會怕,只希望神明保佑我身體健康啦!」

看完阿輝伯介紹的十八地獄,網友紛紛表示意見,有網友留言「其實鬼月裡面是最安全的吧!」還有網友說「炸油鍋的油是不是頂新出產?」不少網友則說,這報導很具教育意義。

十八地獄一直都是民眾很愛來試膽的地方。

不少小朋友被嚇得哇哇大哭,直喊著要回家。

楊清輝在「地獄」工作13年,表示自己沒做虧心事,所以不害怕。

他自認是地獄的守門人,時常叮嚀來參觀的民眾不要做虧心事。

十八層地獄示意圖。

第一地獄:生前罪孽深重發配受刑,打入各殿受應得之刑罰

第二地獄:為官貪瀆,濫用職權,刁難老百姓者,受「虎頭」斬之刑

第三地獄:不務正業,橫行霸道,欺壓善良者,應受「石輪輾磨」之刑

第四地獄:強姦婦女,或通姦者,應受「炮烙」之刑

第五地獄:貪圖私利,作偽證害人者,應受「挖眼」之刑

第六地獄:販賣毒品,製造偽藥及假酒者,應受「下油鍋」之刑

第七地獄:欺騙婦孺用非法「仙人跳」之手段,取人金錢,害人家破人亡者,應受「石錐穿心」之刑

第八地獄:用不正當手段,偷斤減兩,貪圖非分之財者,應受「狗吃蛇咬」之刑

第九地獄:目無尊長,忤逆父母者,應受「大秤」之刑

第十地獄:強姦、輪姦婦女及殺人者,應受五鬼「分屍」之刑

第十一地獄:竊盜、誘拐及詐騙害人者,應受「石磨」之刑

第十二地獄:強盜、殺人及劫財者,應受「砍四肢」之刑

第十三地獄:不孝媳婦,忤逆翁姑者,應受「巨石所壓」之刑

第十四地獄:專尋對象,吃軟飯、或販賣人口,妨礙家庭者,應受「刮臉」之刑

第十五地獄:詐財倒會,害人跳水懸樑自殺者,應受「剖肚抽腸」之刑

第十六地獄:賭博、詐欺及販賣偽品者,應受「切腹」之刑

第十七地獄:專門製造謠言搬弄是非,假罪他人、教唆殺人者,應受「拔舌穿腮」之刑

第十八地獄:飲孟婆湯之後,領憑證受胎轉世,經「輪迴」出生阿輝伯說得很對,十八層地獄雖然可怕,但只要不做虧心事,又有什麼好怕的呢?所以說人真的不能做壞事啊!喜歡這篇文章的話,就點個讚分享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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