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有這麼一個有趣現象,但凡經濟條件好點的男人,挑老婆或女朋友前,都會斟酌三分這人會不會是因為我有錢?

為什麼對女人們有這麼個偏見?就如人們對八零後貼以頹廢,九零後腦殘的標籤一樣,什麼時候開始,女人們也被掛上了貪財慕勢的標籤。

能在普羅大眾中留下這麼個印象,若說這只是個別現象,似乎不太具說服力。

不能否認,拜金主義、金錢至上的觀念已經慢慢在女性世界中蔓延開來。

大到談婚論嫁買房買車,小到戀愛拍拖逛街吃飯。一切帳單似乎都是男人的義務,我掏掏錢包也不過是裝裝樣子。我願意嫁給你是你的福氣,我願意跟你吃飯是給你賞臉,難道你不該為此埋單?

女人們對於自己明裡暗裡向男人予取予求的行為,不認為有何不妥,更不認為是自己貪婪。反而美名其曰是,愛的考驗。

為什麼呢?因為諸如男人願意為你花錢才是愛的表現之類的價值觀大行其道。女人們似乎非常領受,猶如醍醐灌頂,仿佛只能以此才能彰顯愛的真諦。理直氣壯地認為男人為女人花錢是理所當然。

可是憑什麼呢?如果男人追求愛情的代價是付出金錢,那麼女人呢,女人拿什麼作代價?

女人們可能憤憤不平:我付出了時間,耗費了青春,這就是代價。

可是姑娘們,你們要明白啊,即使不找男人,哪怕是出家當了尼姑,單身如你照樣會年華老去,失去青春。憑什麼因為你找了個男人,就得讓對方為你的青春埋單。

更不要嚷嚷:我陪吃陪睡賠上了貞操。

可是人生而平等,你覺得你失去貞操,男人又何嘗不是?憑什麼因為你是女人,你的貞操就更值錢?一開始就自己把自己擺在弱勢的位置。這樣的感情註定沒辦法平等。

如果愛情可以用金錢物質衡量,便成了供需關係,與買賣無異。那就不是愛情,說好聽點兒,那叫有償約炮。別不承認。

又有人說了,一個人願意給你花錢,他不一定是愛你,但如果連錢都不願意為你花,那絕逼不愛你。可如果不巧,他正好是個窮人,他就是窮,除了錢他能給你他所能給的一切甚至是生命。你能說他不愛你,或是沒有資格愛你?

再假如,有的人他天生就是摳,除了摳,他具備了男人所該有的一切好品質,難道要因為不愛給你花錢,把他全盤否定?

愛的表現形式有很多,但絕不該以金錢作為首要參照標準。

男人願意為你花錢,那是他的修養,他的慷慨。與愛不愛沒有半點關係,真是情到深處,等不到你主動提,對方便會為你赴湯蹈火在所不惜。

女人可以拜金,也可以享受物質,但不該把對於物質的追求、覬覦強加在男人身上。更不該主觀意識的把感情和金錢捆綁在一起。錢就是錢,愛情就是愛情。用金錢來褻瀆愛情。本身就是件惡俗的事情。

與其依靠金錢去衡量自己在男人心中的地位。不如自己為自己鑄造安全感。想買的東西自己努力掙錢去買,或許當下會心疼,但過後的成就感絕不亞于男人的施捨。一句老娘自己買的!顯然比我老公/男票買的。來的要霸氣。

無論是戀愛還是婚姻中,讓自己保持經濟獨立、人格獨立、精神獨立。雙方才會愛得輕鬆,愛得自在,愛得純粹,沒有負擔。即使有天不幸分手,除了擁有強大的退路。于情于愛於經濟,雙方都互不相欠。不至於戀人不成反撕破臉。可以瀟灑地跟對方說一句拜拜吧

您嘞好聚好散。

所以,女人們拋開那些世俗市儈的觀念吧。不與周遭比較,不以愛的名義綁架所有人所有事,做個獨立的,有人格魅力的女人,沒什麼不好。

畢竟,人生除了追逐紙醉金迷、物質盛宴,更有一場關於靈魂的修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