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本文無關
原來男童跟老師說,爸爸在睡覺時都只抱著妹妹,而且2個人都沒穿褲子,爸爸只愛妹妹不愛他。老師聽完覺得事情不對,通報社會局後才知道,該名父親已經離婚,在2014年時,趁著小二的女兒睡著時出手猥褻,還脫去褲子與女兒相擁入睡,只是沒想到這些都被兒子看見,還認為爸爸不愛他因此想輕生。
警方在調查時,妹妹也有說爸爸有時會不穿褲子睡覺,有一次晚上爸爸還把手伸進她的褲子裡摸下體,當她把爸爸的手拉開後,爸爸卻拉著她的手去爸爸尿尿的地方,還表示最後「爸爸尿尿的地方變大大的、「英英」的」,清楚指證出一切。
學校的老師也表示,自從發現哥哥有輕生的想法後,每天都會關心他,也知道他們家裡環境比較不好,也會買內內送給妹妹,平時都會告訴妹妹要保護好自己,不可以讓別人亂摸身體,沒想到妹妹還是被父親給猥褻了。不過對此,爸爸聲稱小孩都有輕度的智能不足,所以說的話都不是真的。甚至說都是老師在下指導棋,要他們這樣講,才會造成孩子胡言亂語。
不過嘉義地院仍舊依乘機性交猥褻罪將父親判處2年有期徒刑,嘉檢認為刑期太輕因此提出上訴,但台南高分院法官認為該判決合理,因此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