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信義區夜店林立,每周三、五、六吸引近三千名男女徹夜狂歡。台灣一家媒體連續一個月觀察,發現凌晨過後,滿街男女盡是癱坐、大叫、互擁、忘情激吻,甚至當街嘔吐、狂哭、上演各種失態行為。

深夜過後,男女在酒精催情下,陶醉於“男愛撿、女被撿”的關系,多名曾玩過“終結一夜單身”的男女,向媒體自剖心態。所謂“撿屍體”,即男生把女生灌醉,再帶走發生關系。多數玩家卻認為,撿屍過程與召妓不同,有不可預知成功與否的征服快感。有兩性專家直指,不留情感的激情,只能稱為“一夜性”。

自稱一年曾撿過三十人紀錄的大衛說,“全屍不要,只撿半屍”。所謂“全屍”,就是醉到不省人事的女生,“半屍”約七分醉,“全屍有屍臭味(酒味),還會吐,很惡心,半屍雖然醉,仍有知覺,同時會更主動。”大衛表示,撿屍有“三不二有”原則,“三不”就是不找有男伴、不請同類酒、不過夜,“二有”即有酒量,有子彈(錢)。

有網友爆料說親眼看到夜店女子喝醉後,疑似男友的人在旁邊也不幫忙遮,而到了凌晨,一位位辣妹醉到不省人事,男子抱著走在街上,女孩被抬去哪裡沒人知道。所以女孩們,千萬不要喝醉遇到“撿屍大隊”真的太危險了……

便利商店店員王姓男子,常流連台北信義區夜店,他不進店消費,專門等在門口“撿屍”(扛走醉倒女子),對喝茫摸胸親吻上下其手,警方懷疑他犯案不只一件,正擴大清查。

警方調查,30多歲王姓男子身高140多公分,身材瘦小,信義區多家夜店的泊車小弟都對他有印象,因王男常出現在夜店門口,但都不入內消費,而是在門口徘徊。

日前凌晨兩點多,王男在一家夜店外守候,見一名穿著火辣、身高約160公分女子,喝得醉茫茫,從夜店出來後獨自搭計程車返家;王男見狀,叫了一輛計程車跟在後面。女子到新北市住處附近下車,走進巷內,因醉酒險跌倒,王男假裝好心上前攙扶。

女子穿上高跟鞋後,身高約170公分,王男僅到她的胸部高,半扶半扛女子走了一段路後,將她壓在路上摸 胸親吻,長達十分鐘。

女子在半醉半醒中感覺自己被非禮,大聲喊叫,家人聽到聲響出來查看,王男才慌忙跑離。

但他不罷手,又坐計程車到東區一家KTV外守候,繼續尋找“撿屍”目標。等了一小時沒等到下手目標,才坐計程車離去。

警方沿路調閱監視器,鎖定王男身份及行蹤,並到夜店查訪,確認王男就是混跡夜店的“撿屍狼”。

後來,員警到多個夜店埋伏,發現王男流連徘徊,又在等待下手對象,將他逮捕,依強制猥褻罪嫌移送,法官裁定交保。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