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轟動 色魔否認有罪 劫姦女大學生 30小時後落網 過程曝光 原來是Grab司機

早前涉及假意問路後劫姦女大學生的27歲巫裔色魔,今日在雪州莎阿南地庭面對3項控狀,但被告皆不認罪,也不獲準保外。

首項控狀指被告阿米魯費扎於本月16日晚上8時30分至10時30分期間,在莎阿南第7區一棟公寓附近樹下姦一名22歲女大學生,觸犯刑事法典第376(2)(b)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少10年和最高30年及鞭刑。

第2項控狀指被告同時逼迫受害者為其口交,抵觸刑事法典第377(C)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過5年但不超過20年及鞭笞。

第3項控狀則指被告於相同時間及地點持刀劫走受害者的手機及現金100令吉,觸犯刑事法典第392條文(持械打搶),並可在第397條文下同讀,一旦罪成可面臨最高14年監禁或罰款或鞭笞。

被告在開庭前隔著被告欄,與家人相視而泣,其妻子更伸手為其拭淚。

他在首次開庭審訊時已俯首認罪,但由於當時案情未準備好,法官未能下判;待再次開審時,被告改口不認罪。

主控官努魯娜迪雅副檢察司基於此案涉及公眾利益及被告知道受害者的住所,為避免被告接近受害者,因而向法官莫哈末沙布里要求不讓被告保外,並獲得應允。

法庭擇定此案於12月4日過堂,同時等待受害者的驗身報告。

根據之前報道涉嫌劫姦女大學生的色魔,在涉案30小時後落入警網!

莎阿南警區主任沙菲恩助理總監指出,警方接獲受害者(22歲)投報,今日凌晨4時在雪州巴生一間組屋單位逮捕一名巫裔嫌犯(27歲)。

他說,嫌犯是一名Grab Car司機,警方在逮捕行動中,起獲一套衣褲、一把刀、一雙紅色鞋子、一輛國產轎車及受害者的電話。

「警方查悉,嫌犯一人幹案,之前擁有一項破門行竊前科,尿檢結果為陰性反應。」

他說,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76(姦)條文和第392/397(搶劫/持械搶劫)條文調查,並將嫌犯延扣7天,直至本月9日。

此案於前晚8時30分,在雪州莎阿南一座巴士候車亭前發生。

一名女大學生逛完夜市後,獨自步行至巴士候車亭時,遭一名駕駛轎車的男子趨前問路,沒想到後者隨後亮刀,並強拉她進車內,擄往他處劫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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