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下漏水,樓上住戶應配合讓工程人員進入查看及修繕。


圖文/崔媽媽基金會


阿蔡近來發現浴室天花板出現水漬,擔心是樓上房客歐先生家的水管漏水了。轉知房東後,房東也立刻找了熟識的水電師父要前往查看,但歐先生認為漏水是因為房東裝修房子後改變管線造成的,所以拒絕讓師父進屋裡。


為此,阿蔡協同房東找上管理委員會,希望管委會出面說服歐先生配合修繕,同時阿蔡也向委員陳述歐先生澆花經常淋濕他晾在陽台的衣物的問題。


針對歐先生是否應該配合讓水電師父進入屋內查看漏水原因,崔媽媽基金會法律義工黃千芸律師認為,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住戶應遵守的事項包含「其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如果管委會介入協調後,樓上住戶仍堅持不配合,則可請求主管機關處置或申請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此外,針對澆花淋濕樓下衣物乙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除了保障住戶權利,也認為住戶有維護公共安全、衛生、安寧的義務。


因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範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汙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類之行為。若經管委會規勸而不改善,則可請求主管機關處理,主管機關除可對住戶處以罰鍰、限期改善外,若住戶仍不改善,還可連續處罰。


●崔媽媽基金會,起源於無殼蝸牛運動,從1989年一路走來,自許成為大眾的「居住保姆」,關心面向涵蓋租屋服務、搬家評鑑、社區發展、居住扶助、居住政策等。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