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我來到了寧波。在這裡的日子很平淡,也很安寧,我挺喜歡這個城市,不是很大,但也不小;不是很喧鬧,卻又不過分靜謐,什麼都是恰到好處,很符合我的喜好和性格。我想我會在這裡有一份穩定的工作,找一個我愛也愛我的男人結婚生孩子,快快樂樂地生活。

  54日晚上,我在家裡休息,接到一個朋友的電話,她說她在做頭髮,想讓我過去陪她。我猶豫了一下,答應了。真沒想到,這一天,我會遇見生命中如此重要的一個人,在我將來的日子裡,讓我開心讓我憂愁。到了那家理髮店,她正在燙頭髮,我安靜地坐在她身邊,看著鏡子中反射出迷離的光暈。突然,朋友嬉笑著說:介紹個帥哥給你認識!」順著她手指的方向,我才發現我們的斜對面坐著一個男生,穿著綠色的T恤,白色的球鞋。皮膚很白,很乾凈,頭髮略長,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那雙丹鳳眼,細長,不笑的時候,也自然有一股風情。他正微笑地看著我,似乎注意我已經有一會兒了。我忍不住臉上一紅,趕緊低下頭,不敢再看。

  他叫雨田,是這裡的理髮師,我沒跟他說幾句話,但顯然他在我心裡留下了印記。

  幾天後,我的手機上忽然收到了一條簡訊,號碼很陌生。簡訊上說:早上好!最近好嗎?」不知怎麼的,隱隱有種預感,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果真是雨田,他小心翼翼地問,能否和我交個朋友,我沒有拒絕。從那以後,我們每天發簡訊聊天,我幾乎是抱著手機過日子,似乎與他聊天成了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後,我們開始約會。我喜歡和他手牽著手,在涼風習習的夜晚到河邊散步,河邊有依依垂柳,溫柔輕拂著他的心和我的心;我喜歡我們邁著一致的步調散步,兩個人什麼話都不說,氛圍安靜而祥和,而他手心的溫度一點點傳到我的手中,感到那麼溫馨安定,似乎這世界上只有我們兩個人;我喜歡他的細心,我換了首飾,換了指甲上的圖案,他都能第一時間發現。

  當然,我們也會有爭吵,每次都會以他的道歉而結束冷戰。我記得有一次,我們吵得很兇,誰也不理誰,冷戰了將近一個多月。我心裡明明非常思念他,卻因為自尊而硬生生地封閉了自己的心,強迫自己不看、不想、不念。終於,我的手機屏幕上又閃現了那個熟悉的號碼,濃烈的喜悅席捲心頭,這時我才發現,原來我是如此在乎他。他對我說:對不起,我想你了!」他在簡訊里說:見不到你的時候,才發現相聚的可貴。讓我每天下班都能牽著你的手,而不需要到處尋找你的影子。我看了很感動,更後悔那次賭氣相爭,白白折磨兩人那麼久。

  見面的時候,突然發現他手上多了兩個傷疤,在他白凈的皮膚上顯得異常觸目驚心。我問他是怎麼回事,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說,跟我冷戰那會兒,他每天心不在焉,給客人剪頭髮時,不小心傷了自己的手。我好心疼,捧著他的手,忍不住淚流滿面。

  幸福不是某種物質上的享受,不是錦衣玉食,不是繁華若夢,而是傷心的時候有人勸慰你,開心的時候有人分享,累了有可以依靠的臂彎,倦了有可以憩息的胸膛……

  和他相愛的時候,我深切地感受到,幸福不是某種物質上的享受,不是錦衣玉食,不是繁華若夢,而是傷心的時候有人勸慰你,開心的時候有人分享,累了有可以依靠的臂彎,倦了有可以憩息的胸膛。

  我永遠忘不了生日那天,他捧著一大束紅玫瑰,燦爛地笑著望著我,連陽光的熱度都被比了下去。他對我說:願每一年的每一個月,你都擁有快樂;願每一個月的每一天,你都享受幸福;願每一天的每一秒鐘,我都會愛你。

  我想即使這些話都是謊言,我也甘之如飴,這樣美妙的誓言,可以輕易地俘獲每一個女人的心,直至死心塌地。更何況他是真正地愛我,如此遷就我、照顧我、疼惜我。由於我愛聽林俊傑的歌,我對雨田說,他的歌里有我對愛情的憧憬和想法,於是雨田每天晚上都要溫習他的歌,就像每天要吃飯、喝水一樣;由於第一次他遇見我時,我穿著紫色的衣服,戴著紫色的戒指,所以他也愛上了紫色,把它作為幸運色。

  我和他之間最有意思的一件事情,至今想起來我都忍俊不禁。為了考驗他,我故意說自己肚子疼,讓他替我去買女孩子的衛生用品。他在電話那頭尖叫起來:什麼,你讓我買這個!」可禁不住我撒嬌懇求,他無可奈何地答應了。當他拎著一堆東西出現在我面前時,整張臉都是通紅通紅的,狼狽得要命。他說,他像做賊一樣在那裡徘徊了三趟,好不容易在眾人驚訝的目光中飛奔而出,長那麼大,還從來沒有什麼事情能讓他這麼尷尬。看著他那可愛的樣子,我忍不住哈哈大笑。

  過年前,大多數人都該開開心心的,雨田的情緒卻很低落。我問他怎麼了,他對我說,過年回家後,他不會再來寧波了,因為他要和幾個朋友一起到外面開店,闖出一番事業。我徹底懵了,難道這段感情就這樣結束了?不在一個城市的愛情太飄渺也太虛幻。我流著淚求他留下,他一臉凝重,雖有濃濃的不舍,卻依然透著決絕。我從沒看過他這麼嚴肅的表情,他說,正是因為愛我才要離開,才要出去奮鬥和拼搏,如果不做出一點成績,怎麼可能娶我,怎麼可能讓我的父母安心地接受他,我無言以對,他確實考慮得長遠,可我卻沒有信心,當距離變得遙遠,我們的愛和感情還能如此親密無間嗎?

  他走的時候,我沒有送他。我怕看到他遠去的背影,會忍不住傷心落淚,會忍不住心痛不已。我終於明白什麼叫愛情。愛情讓人歡喜,讓人憂愁,讓人暢快地微笑,卻又轉眼傷心地落淚;愛情讓人瞬時被抬高到雲霄,剎那卻又跌入地獄。從小到大,我從沒有感受過這樣紛繁複雜的情緒。

  雖然分隔兩地,但雨田依然每天給我打電話,每天發簡訊,告訴我他店裡開業的情況,與我分享成功的喜悅,一起憧憬未來的美好。我突然覺得,即使兩人相隔千里,如此遙遠地愛著又如何?只要真心一片,再遙遠的距離也無法讓我們的心變得遙遠。

  一天、兩天或許覺得沒什麼,可一個月、兩個月,甚至一年、兩年呢?愛人不在身邊,常年累月的,只能借發簡訊和通電話聊以自慰。

  十一到了,別的朋友都開心地準備和男友出去度假,而雨田卻很忙,無法陪我。我不希望自己的愛情是這樣的,難道我們相互思念的時候,只能在電話里聽聽聲音嗎?這樣的愛太不完整太折磨人了。而女人的直覺告訴我最終我會失去這份愛,所以我決定在失去前,離開寧波,離開我們最初相愛的城市,去尋找屬於我的事業和完整的愛情。或許,我和他就像是秋天的落葉,只燦爛一季。

  大概半個月後,我就要走了,現在我不會告訴他,就讓我在這最後的一段日子裡做他的女朋友吧。走的那一天,我會發簡訊告訴他,希望能把我們的故事畫上圓滿的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