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早知道是這樣」

你還high的下去嗎?」

今天朋友line的群組裡傳來一篇文章超恐怖…但原文似乎被刪了~總之偶找不到~

只能說...出來玩的..總有一天要還回去

原PO: (轉錄於此

這是一個真實故事

發生在我一位男性朋友去某家夜店

有位女生喝的醉醺醺的一直貼他

結果男生就把他帶回家

隔天起來後女生消失了

鏡子上有口紅印寫著

歡迎加入我們

他就中了…

嗯嗯..你知道那是什麼

網友也有遇過類似的傳聞:

天下真的沒有白吃的午餐,人的慾望或許是需要發洩

但如果沒有辦法100%確保自己的安全而貿然嘗試,中標真的是剛好而已。

我常在想如果上帝把我們製造成有性慾,為什麼又製造一堆性病讓我們盡情洩慾~

所以我想,有時禁慾也是一種美學,也是一種保護,

不過這只是個人想法囉!

愛滋病(AIDS)又稱「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是由愛滋病毒引發的疾病。人類在感染愛滋病毒(HIV)後,通常不會立刻發病;可能在感染後六個月,甚至長達十年或更久才有症狀發生。這種病毒會使人類失去抵抗病原體的能力,甚至喪失生命 如果您擁有多位性伴侶,就逃不出愛滋病的陰影。但一般人在正常生活中,並不會有感染愛滋病毒的危機。

 愛滋病毒有三大傳染途徑:

(1) 性行為傳染: 與愛滋病毒帶原者發生口腔、肛門、陰道等方式之性交或其他體液交換時 ,均有受感染的可能。

(2) 血液傳染: a. 輸進被愛滋病毒污染的血液、血液製劑。 b. 與愛滋病毒帶原者之靜脈藥癮者共用注射針頭、針筒。 c. 接受愛滋病毒帶原者之器官移植。

(3) 母子垂直傳染: 嬰兒也會由其已感染病毒的母親在妊娠期、生產期、或因授乳而得到愛滋病。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