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數字由0,1,2,3,4,5,6,7,8,9共10個計數符號組成。採取位值法,高位在左,低位在右,從左往右書寫。


       

公元500年前後,隨著經濟、婆羅門文化的興起和發展,印度次大陸西北部的旁遮普地區的數學一直處於領先地位。


       

天文學家阿葉彼海特在簡化數字方面有了新的突破:他把數字記在一個個格子裡,如果第一格里有一個符號,比如是一個代表1的圓點,那麼第二格里的同樣圓點就表示十,而第三格里的圓點就代表一百。這樣,不僅是數字符號本身,而且是它們所在的位置次序也同樣擁有了重要意義。以後,印度的學者又引出了作為零的符號。可以這麼說,這些符號和表示方法是今天阿拉伯數字的老祖先了。也就是說印度人是阿拉伯數字的發明者。


       


       

那麼阿拉伯數字是印度人發明的, 但為什麼不叫印度數字呢?


       

大約在公元前三世紀,古印度人終於完成了數字符號1到9的發明創造,但此時還沒有「0」。「0」的出現,是在1到9數字符號發明一千多年後的印度笈多王朝。剛出現時,它還不是用圓圈,而是用點來表示。


       

由於印度數字簡單方便,所以阿拉伯人很快便使用起來,並把它傳到了歐洲。與冗長繁雜的羅馬數字相比,這種數字記法有很大優越性,於是在歐洲普及開來。1202年,意大利出版了《計算之書》,系統介紹和運用了印度數字,標誌著新數字正式在歐洲得到認可。由於是阿拉伯人將印度數字帶來的,所以歐洲人一直稱其為「阿拉伯數字」。


       

也就是說阿拉伯數字起源於印度,但卻是經由阿拉伯人傳向四方的,這就是後來人們誤解阿拉伯數字是阿拉伯人發明的原因。所以被後世普通稱為「阿拉伯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