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訊)又一間托兒所被家長控訴涉嫌虐童!家長控訴,托兒所一名女教師疑是生氣他4歲兒子不肯睡午覺,竟對兒子下體施於“魔爪”,大力捏捉其陰莖和睾丸,以致留下令人“觸目驚心”的紫紅色指印;小朋友的下體更是紅腫了近一個星期才消退。

令家長不滿的是,該名教師起初還一再否認罪狀,反而指可能是托兒所內的其他小朋友玩鬧時不小心弄傷,一直到他恫言報案處理時,對方才願意承認,她是在一時怒火中燒下,重手了一點。

這一對申訴兒子遭教師施暴的家長是23歲余傑勝(工廠管理員)和24歲楊慧玲(書記),他們是住在沙亞南。疑遭老師施虐的兒子為陳余宏勳。

余傑勝今日向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斯裡張天賜投訴時聲稱,他們是在1年半前,也就是兒子2歲半時,基於夫妻都需工作而把兒子送往雙溪毛糯的一家托兒所。

他說,托兒所的照料時間是從上午8時半至下午6時,平時都由孩子的母親負責接送。他們夫婦尚育有一名歲半的女兒,平日交由保姆看顧。

他指出,上個月的17日晚上,太太接兒子回家為他沖涼時,兒子卻頻頻申訴下體疼痛。太太仔細查看下才驚覺,兒子的陰莖和睾丸部位竟然又紅又紫的出現大片瘀青,同時還有指甲痕。

“我在放工回家後,馬上帶孩子到診所檢查,醫生說那是指甲所致傷。”

夫妻倆覺得事態嚴重,便向兒子查問,兒子告知,是托兒所一名老師大力捏捉他下體造成的。

他補充,由於已是週五晚,週六和週日托兒所沒營業,因此,他們無從追究,一直到星期一托兒所開門後,他們才到托兒所討個明白。

母:到校求證  老師辯稱小孩玩鬧弄傷

楊慧玲提到,她星期一和家婆到托兒所向涉及的教師求證時,有關老師不但矢口否認,還推說可能是小朋友玩鬧時不小心弄傷。她同時也要求查看閉路電視,以確定孩子是如何弄傷,但該教師又推指當下非常忙碌,無法處理此事。

她表示,由於對方堅持不肯承認下,他們唯有先行回家,只是敦促該教師儘快翻查閉路電視,好讓她瞭解實情。

“我回到公司上班和同事談起此事時,大夥都建議我試探對方,於是,我便發了一則簡訊給該名教師,指丈夫對兒子被弄傷很生氣,已決定報案處理,並交由警方展開調查。”

“簡訊發出後,我馬上便接到該名老師的來電。對方在電話中承認,是她不小心致傷我兒子的。”

孩子接受心理輔導

陳余宏勳的下體紅腫和瘀青長達整個星期才消散,而且事發迄今,他也前往接受心理輔導。

余傑勝提到,為了避免孩子年幼心靈留下心理陰影,他們在老師承認施虐後,已把兒子轉至另一所託兒所。

“我們也讓孩子接受心理輔導,以免影響他未來的身心發展。”

余傑勝也尋求律師的援助。其律師拿督黃明山則說,孩子目前仍在接受心理輔導,以確保施虐事件不會為對其成長帶來負面的影響。

“我們也希望警方可在兒童保護法令下展開調查工作。”

曾在耳朵發現捏痕

楊慧玲披露,該名教師是生氣其兒子一直不肯睡午覺之餘,還干擾其他同學睡午覺才施出“九陰白骨爪”的重手。

她說,過去他們曾發現兒子耳朵部位有被捏的痕跡,但想到那可能是孩子頑皮受到的小懲罰,所以也沒放在心上或進一步追究。

“可是,現在卻發生了捏捉小孩的下體事件,以致留下觸目驚心的傷痕,實在太過分了,已超越我們可以容忍的地步。”

她表示,其兒子一直鬧情緒表明不願去托兒所,同時也顯得很怕該名教師,原來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

“托兒所之前有向我提過兒子的學習能力較差,但不曾投訴說他頑皮搗蛋。”

“既便是孩子頑皮,老師也可用其它懲罰方式。我也曾在電話中責問該教師,如此多地方不捏,為何偏偏要捏小朋友的下體時,該教師卻沒有正面回應,只是一再強調說,當時她實在非常生氣。”

楊慧玲提到,該名教師也在電話中要求她不要把此事搞大,並說她願意給予賠償,但基於事態嚴重,他們已在11月23日向雙溪毛糯警方報案。(

警:女教師否認虐待

據警方消息披露,警方在上個月接獲事主的投報後,已逮捕了該名華裔女教師助查,目前嫌犯已獲准保釋。

據瞭解,嫌犯在接受調查時,不承認曾涉捏傷男童的私處。

據知,男童到醫院接受檢查後證實,男童下體處有瘀青,警方目前尚在等待詳細的體檢報告。

警方初步相信,此案並沒涉及其他受害者,而托兒所的負責人則認為,此事只是一場誤會,不相信涉案教師有意虐待小朋友。“警方已援引2001年兒童保護法令31(1)條文調查此案,預計將在本月內將調查報告呈交給副檢察司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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