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婚比較晚,因為大學畢業後一直忙於作業,不知不覺就到了33歲。家裡人對我的婚事很是著急,都急著給我張羅相親什麼的。爸爸媽媽的心情我也是能夠了解的,只要成婚了他們才幹安心。
後來,我在朋友的介紹下認識了小麗,也就是我現在的老婆。我和她從認識到成婚只用了三個月的時刻,能夠說是閃婚了。我和她的家庭條件差不多,而她也29歲了,到了適婚的年紀。兩頭的爸爸媽媽都還挺滿足的,我們也就順暢領證了。
成婚今後,我幻想中應該是平平淡淡的過日子,然後生個小孩一家人幸福快樂的在一起。但是,老婆的缺陷一點一點的開端暴露出來,讓人難以承受。最初我和她戀愛的過程中並沒有發現,也不知道為啥成婚後她成了這樣。
女性愛美這是能夠了解的,但是過度消費就不對了。那天她給我發微信說看上了一件衣服讓我給她買,要600塊錢,但是前天買包包,昨天買鞋子,今日又買衣服。
我有點生氣了,打電話對老婆說:“照你這樣花錢的速度我哪能養起你啊!”沒想到她回道:“買個衣服都不讓你真是小氣,成婚了不該好好的買幾身衣服嗎?我閨蜜成婚的時分買衣服花了一萬多她老公都沒說什麼,我才花了600你就嘮叨個不斷。再說了,你爸媽開超市那麼掙錢,又不是家裡沒錢!”
聽她這麼說,我直接掛了電話。真是懊悔最初沒有好好的了解一下,老婆要是再這麼花錢,我真是養不起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