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3日訊)59歲祖父涉嫌性侵年僅7歲孫女,不但在家要求孫女握住他的陰莖,還強迫孫女為他口交。唯今早被告被控上庭時並不認罪,法官擇日2月22日過堂。

該名中年巫裔嫌犯,是於去年10月至11月期間,涉嫌性侵7歲孫女,而面對兩項控狀。

根據首張控狀,嫌犯是在威北日落斗哇柏甘峇魯的住家內,握著孫女的手以觸摸其陰莖。他因此牴觸2017年性侵兒童罪行法令第14(a)條文。

而第二張控狀,嫌犯是於同樣時段,在同一住家強迫孫女為他口交。

每項控狀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及鞭笞。

基於受害者是兒童,副檢察司羅斯麗娜不允許被告保釋外出。

惟被告上庭時並無律師代表,並向法官諾艾妮要求保釋,因其家人有前來法庭,要求保釋被告。

諾艾妮最終決定以1萬5000令吉保釋金,讓被告保外候審,惟限制被告不得聯繫或接觸受害者,並需在每個月15日到警局報到,直到案件結束為止。

但基於被告家境欠佳,無法籌足上述保釋金,被告最終被帶往檳城監獄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