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家安親班王姓已婚男師狂戀學生的媽媽謝女,兩人在LINE聊天時乾柴烈火,男師傳訊「試試看青春的肉體、欲仙欲死」、「一起研究做人」、「中了!你就離婚」等,謝夫發現曖昧簡訊怒提告,檢方依意圖性交而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未遂罪將王男起訴,二審原判王男有罪,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雄高分院改認定王男只是慫恿她離婚,並未誘使謝女脫離家庭,今逆轉判王男無罪。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男在屏東市某補習班任教,為謝婦兒子的老師,謝夫提告指王男明知謝婦有家室,竟在2014年10月至11月間密集與謝婦交往聯繫,還曾相約出去唱歌。同年11月4日深夜10時至11時許,兩人在1個半小時內互傳LINE曖昧訊息,其中王男傳送「陰謀是. . .Motel? . . . 和你. . . 私定終身. . . 做了就負責. . . 試試看青春的肉體. . . 欲仙欲死. . . 技術檢定一下. . . 去開room . . .懷孕了, 房子妳挑一棟. . . 挑危險期啦. . . 早晚要做的. . . 早生貴子. . . 母因子貴. . . 中了就知道. . .DNA就可換契了. . . 或許妳結紮了. . . 找你生. . . 和妳結. . . 明天做. . . 試水溫. . . 看技術及雞絲可以嗎? . . . 做了像處女. . . 一起研究做人. . 處事. . . 中了!你就離婚,老公要的支票我開. . . 兩個小孩我養, 改姓. . . 哪一棟    建案. . . 我小康而已, 別挑太貴. . . 憑離婚證書加身份證. . . 再做. . . 愛. . . 中了就. . . 」等給謝婦,企圖誘使謝婦和他性交並脫離家庭,幸好謝婦猶豫後沒答應。王男到案坦承傳送這些訊息給謝婦,但堅決否認有和誘犯行,辯稱他與謝婦的對話純屬玩笑,是因為謝婦「很敢講」,加上他想留住她兒子在補習班補習,因此配合謝婦聊天;還說他自己也是有家庭的人,絕無引誘謝婦脫離家庭的意思等。但檢方不採信,仍依意圖性交而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未遂罪將王男起訴。一審屏東地院認定王男的言行不構成和誘判無罪,但謝夫不服,上訴二審後,高雄高分院改認定王男有罪,判他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不過王男上訴最高法院再次翻案成功,最高法院認為二審見解有疑義,將全案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高雄高分院更一審認為,王男簡訊內容最多僅能認定他有引誘謝婦與他通姦,以及慫恿謝婦與丈夫離婚後與他共組家庭等意思,但是否離婚應是謝婦與丈夫可以自行決定的事,並非王男所能控制,且謝婦是否要離婚脫離家庭,也是她自身合法權益行使範圍,因此改認定王男行為並不構成和誘,逆轉改判他無罪。可再上訴。(王吟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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