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啟明/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曾姓男子3年多前與妻子結婚,他婚後發現妻子愛慕虛榮、喜好名牌、愛吃美食,嫌他賺得不夠多,妻子婚後一年多就離家去酒店上班,還先後與3名男子交往,曾男不堪妻子讓他戴綠帽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
▲男子不滿妻子讓他戴綠帽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法院審理時,曾妻否認和3名男客交往,聲稱丈夫經濟狀況不佳、負債累累,還對她家暴才離家自謀生活,丈夫所指控的全非事實;而曾男在庭訊時提出和妻子的簡訊對話,包括「為何獨自去台北和男客同住4天」、「和人十指緊扣」等,妻回「沒能力還怪別人」,曾則回「我上輩子到底做了什麼?」。
法官也查出曾妻在外遇期間獨自到外地和男性友人共住近1個月,還向夫承認「其中4天有親密行為」,並寫下保證書保證日後忠誠、盡心盡責,後來又被丈夫指責另交新對象,雖然曾姓男子未提通姦告訴,但妻子的行為已造成夫妻感情破裂、難以回復,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