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一直都不掙錢。一直到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後來的奧運會才真正開始實現盈利。
那麼,以前奧運會的虧損情況如何?洛杉磯奧運會又是在怎樣的環境下,採用怎樣的方式實現了盈利呢?
我們先簡單回顧一下奧運的歷程。自「現代奧林匹克之父」顧拜旦領導成立國際奧委會、開創現代奧林匹克運動以來,現代奧運會已經走過了120個年頭,從1896年第一屆雅典奧運會到2016年里約奧運會,現代奧運會已經舉辦了31屆(第6/12/13屆,分別因為第一次世界大戰和第二次世界大戰停辦)。
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之前,現代奧運也已經走過了90個年頭。但是對舉辦國來說,始終是一個沉重的負擔。
1976年蒙特婁奧運會總共花費了20億美金,之後政府在30年時間裡償還了10億美金的債務。1980年莫斯科奧運會的支出更是破天荒達到90億美金,也未實現盈利。
這種虧損的狀態,終於在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得到了扭轉。
1984年,當時奧運的申辦城市只有洛杉磯和德黑蘭。由於之前蒙特婁奧運會的巨額虧空,沒有其他國家願意加入申請行列,加之後來德黑蘭中途退出,洛杉磯成為唯一的申辦城市。
當時,國際奧委會規定,奧運舉辦帶來的赤字由舉辦城市承擔,但洛杉磯市政府並不願意這麼做。這給當時以尤伯羅斯(Peter V. Ueberroth)為首的洛杉磯奧組委帶來了很大壓力。
面對無政府補貼、不增加納稅人負擔、同時當地法律禁止發行奧運彩票的窘境,如何籌措到足夠的舉辦經費?
當時奧組委給出的辦法是開源節流。
在收入方面,奧組委的辦法之一:藉助企業贊助。當時有43家企業被授予「奧運指定產品」銷售特權,9家企業獲得了「指定贊助者」的稱號,從而獲得1億美元贊助。其二,開始對電視電台轉播收費,打破原來廣播電台免費轉播體育比賽的慣例,從而獲得7000萬美元收入。此外,傳統的門票銷售、奧運會紀念幣銷售也為奧運舉辦帶來可觀的收入。
在節流方面,當時的奧組委嚴控開支,最大限度利用現有的場館資源,減少新建。比如,不新建奧運村,而是借加州兩所大學的學生宿舍供運動員和官員住宿,從而降低建設成本。
最終,1984洛杉磯奧運會的總預算4.5億,實現盈餘2.27億美元。
此後,利用商業手段舉辦奧運的方式被沿用下來,作為全球最重要、傳播性最強的賽事,其商業贊助收入和轉播權收費開始大幅增加,一舉扭轉過去辦一屆虧一屆的局面。
從下圖可以清晰地看到,之後各屆奧運會的收入構成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贊助收入和轉播權收入大幅增長,占比上升,成為奧運收入的主要來源。除此之外,門票和衍生品收入也提供了可觀的收入。
(自1984洛杉磯奧運會以來,商業贊助、轉播權和門票收入的比例大幅提升,成為奧運收入的三大支柱)
以上是洛杉磯奧運會之後,奧運舉辦扭虧為贏,發生的一些變化。時移世易,未來技術變革和商業環境演變,奧運的收入形態還將發生怎樣的變化,我們不得而知。在這裡,我們先分別來看看這些收入是如何實現的,以及是怎樣增長的。
1、 電視直播和轉播:
轉播權出售一般來說是奧運會的最主要收入來源,需要在國際奧委會和舉辦地奧組委之間按比例分成。2000年雪梨奧運會之前,國際奧委會享有60%的收益,之後,國際奧委會將這一比例調整為49%,目的是為了降低當地舉辦奧運會的資金壓力。
轉播權的具體出售方式是,國際奧委會與當地一家或者多家媒體企業簽署獨家轉播協議,由其獨家代理奧運節目在當地的轉播。比如,早在2012年中國央視就與國際奧委會簽署了2016年里約奧運會的轉播協議,2014年央視又與國際奧委會簽署了2018年至2024年的轉播協議,擁有期間夏季奧運會、冬奧會、青奧會的中國大陸地區及澳門的電視轉播權、新媒體版權和音像製品版權。這筆轉播權交易價格為1.6億美元,這還僅僅是國內媒體的收費。
未來,預計奧運的轉播收入還將保持快速的增長。一方面,由於賽事的獨特性,轉播權價格越來越高。例如,央視2014年合同的價格比2012年上漲了60%。其次,是網絡、移動端等新興媒介的蓬勃發展,越來越多的渠道願意為優質的節目付費轉播。再次,技術的變革也會帶來新的需求。比如,在本屆奧運會中,三星與國際奧委會達成合作,實驗性地在開閉幕式、跳水、籃球、田徑、體操等多項賽事中採用VR轉播。隨著VR技術日臻成熟,未來的奧運賽事中VR直播效果可期,也會帶來商業形態的變革,以及更多的觀看需求。
2、 商業贊助收入
奧運會的贊助商分為三類:TOP計劃贊助商、奧組委贊助商和國家奧委會贊助商。這是一個分等級、嚴格而精細的體系。
1)國際奧委會TOP計劃(The OlympicPartnership Program)
TOP計劃創立於1985年,也叫奧林匹克全球贊助計劃。計劃中的企業向國際奧委會、奧組委提供現金、產品、服務、技術和人力資源等方式的贊助,從而獲得獲得全球範圍內使用奧林匹克標誌、進行商業宣傳的權利,是贊助商體系中最高的一級,享有在全球範圍內產品、技術、服務類別的排他權利。一般4年一簽,由國際奧委會、奧組委、各國奧委會統一招標,選擇各領域內知名的大企業簽署獨家合作,一般有8-12家企業,平均每家公司的贊助額在4000萬美元以上。
TOP計劃的收入中,50%由夏季和冬季奧運會的舉辦國組委會享有,40%由各國奧委會享有,剩下的10%由國際奧委會享有。
2)奧組委贊助商
舉辦國奧組委可以在本國招標徵集官方或非官方贊助,只享有奧運標示在本國範圍內的開發權,收入在國際奧委會和奧組委之間分成。
3)國家奧委會贊助商
除了國際奧委會、舉辦國奧組委以外,作為非營利性組織,其他各國的奧委會日常開支主要由國家奧委會贊助商提供贊助。作為回報,贊助商可以使用國家奧委會徽記,還可以將企業標記印在奧運代表團的比賽服裝上。
對於有心提升企業品牌、擴大影響力的企業,加入奧運贊助是一個不錯的選擇。首先,能夠加入贊助體系,就是對企業品牌的肯定。其次,通過奧運期間密集的媒體曝光,品牌可實現更多人群的觸達。據悉,從奧運贊助的品牌投放效果也不賴,是普通廣告的3倍。例如,三星2001年全球品牌價值排名第42位,加入TOP計劃後,其品牌價值2003年上升至第25位。
在這種優質賽事贊助效果的吸引下,越來越多的企業願意加入這個計劃,贊助價格水漲船高,這也保證了奧運收入總體持續增加的情況下,贊助收入始終能夠貢獻一大塊收入。據悉,2004年雅典奧運會時,38家贊助商,平均贊助金額為780萬美元,2012年倫敦奧運會42家主辦國贊助商,平均贊助金額在2730萬美元。
3、 門票收入
奧運門票收入也是較為穩定的一項奧運收入。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共售出約800萬張門票,實現門票收入4.25億美元,占總收入的25%。2000年雪梨奧運會門票收入高達6.17億美元,占總收入的21.78%。
根據里約奧組委的信息,里約奧運會共有各類門票600萬張,截止8月13日已經銷售了72%,實現收入19.6億元人民幣,達成收入預期的92%。
4、 衍生品收入
衍生品收入也是奧運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 從1920年安特衛普奧運會發行首款紀念郵票、1951赫爾辛基奧運會發行首套奧運紀念幣開始,每屆奧運會都會發行周邊紀念產品。
以里約奧運會紀念幣為例,「2016年奧運會紀念幣」由國際奧組委、巴西奧組委和巴西央行授權發行,今年年初就髮型了全套紀念幣,包括4枚金幣、16枚銀幣和16枚用於市面流通的普通錢幣。目前金幣的售價約人民幣1947元。
由於奧運紀念品的獨特和稀缺性,例如郵票和紀念幣都存在增值的潛力,有比較大的收藏價值,因而市場需求旺盛。
作為全球獨一無二的超級IP,即便刨去官方發行的紀念幣和郵票,其他衍生周邊產品,例如紀念品等的發售也將為舉辦國帶來巨大的銷售收入。
那麼,以上從細分的視角整理了奧運收入的各項構成,並探討其增長的潛力。不管是電視轉播、奧運贊助、門票收入還是衍生品,都是發生在奧運當期的直接受益。
此外,因為奧運盛事,從外國湧入的大量遊客,帶來的旅遊收入暴增。由於奧運的舉辦,帶來地鐵等基礎設施的改善等等。奧運的間接收益大於直接收益,當期無法計量,後續價值的挖掘還需要政府和社會多方努力。
但是,作為一項充滿魅力的人類賽事,在彰顯人類極限的同時,也將人文、商業文明融入其中,這完整的生態才是人類偉大創造力和生生不息的最好註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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