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院。(圖/翻攝自Google map)

同床異夢!一名莊姓清潔隊員去(2017)年8月期間,帶著女友到花蓮旅行放鬆,不料他晚上獨自在陽台飲酒時,驚見隔壁陽台有位相貌亮眼的正妹,便主動上前攀談小聊幾句,夜深各自回房後,莊男躺在床上,腦中都是女子的倩影,渾身慾火難耐,隨即丟下熟睡中的女友,偷偷翻牆闖入女子房間性交得逞,直到女子的友人被強烈晃動嚇醒,才揭發男子惡行。

▼(示意圖/pixabay)


判決書指出,莊男當晚在民宿一樓房間外啜飲,看到隔壁陽台也有一名妙齡女子在獨自飲酒,他被女子出眾的外貌吸引,按耐不住情緒立刻上前搭訕,經詢問後後得知女子和陳姓女友人一起到花蓮玩,住在隔壁棟一樓。兩人交談不久後便各自回房休息,但莊男躺在女友身邊,卻忘不掉女子勾人的笑容,隔天凌晨確認女友已熟睡後,就徒手翻牆到隔壁陽台,恰好女子房間的落地窗未鎖上,他頓時喪心病狂,興奮潛入對方房間。

▼(示意圖/pixabay)


莊男站在床邊,先是伸手輕撫女子,發現女子因酒意未退,整個人昏昏大睡,一點反應也沒有,莊男頓時再也按耐不住慾火,狂吻女子的嘴唇、胸部,接著更大膽的將手伸進女子內褲內侵犯對方,直到與女子同床的陳女感覺到棉被不斷被拉扯而驚醒,睜眼就看見下半身赤裸的莊男站在床邊,當場嚇到尖叫,莊男被抓包後,趕緊拉上褲子狼狽逃跑,陳女將女子拍醒後,立刻衝出房門請民宿老闆幫忙報案。而女子在酒醒後得知自己被侵犯,崩潰到不行,甚至出現重度憂鬱症狀。

▼(示意圖/pixabay)


莊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不僅當庭道歉,還向友人借款50萬與女子達成和解,花蓮地院法官認為,莊男無故翻越陽台圍牆,已有入侵住宅犯意,此外,雖然犯下的乘機性交罪刑度不輕,但考量他非預謀犯案,作案過程又無暴力手段,且並沒有前科,12日依侵入住宅罪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乘機性交罪判處1年10個月有期徒刑,均緩刑5年,同時還要提供100個小時的社區勞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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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不速鬼!台北市一名經營燒烤店的張姓男子,去年見到一名年輕女熟客在店內獨自消費,得知對方心情不好後,竟邊烤肉邊灌酒,還佯裝好心要送女方回家,在計程車和電梯連番伸出鹹豬手,女子靠著最後一絲力氣,打視訊電話給閨蜜,狼爪事件才曝光,張男遭依趁機性交、猥褻罪起訴。

▼燒烤示意圖(圖/Pixabay)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去年5月,女子因為和男友吵架,心情不好之下,獨自踏進這間頗有人氣的燒烤店藉酒消愁,張男見到她聊幾句知道心情不好後,還請了幾道拿手小菜,同時對女方勸酒,女子在幾杯黃湯下肚後,意識已經模糊不清。

大約在凌晨1時左右,女子傳訊息給閨蜜,閨蜜無奈之餘,商請張男送女子回家,並且傳了地址,於是張男便帶著酒醉的女子搭上計程車,此時張男見機不可失,竟然接連在計程車、電梯中,對女子伸出鹹豬手。

▼女子醉到意識不清,無力反抗張男(示意圖/Pixabay)


醉到意識不清的女子,隱約中感受到有人在侵犯她,在進家門前,靠著最後一絲力氣和理智,打了視訊電話給閨蜜,而張男即使將人送到家了還不放過,硬將自己的「寶貝」塞進女子嘴巴中。

由於女子先打了視訊電話,因此閨蜜曾看到有男人出現在鏡頭前,事後女子仔細回想,才想起自己被佔便宜的經過,剛好電梯中的監視器有拍到張男不軌的模樣,因此憤而提告。但張男到案時否認犯行,他解釋當下因為女子喝太醉,自己才會不小心碰到。不過,檢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張男確實有將手「伸進衣褲內」,加上閨蜜和女子本人的說法,因此最後仍依法起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