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2名20歲的市劉姓、林姓男子和分別17歲和16歲的徐姓、洪姓少女,因缺錢玩樂共謀設計一樁「仙人跳」,而對象就是劉男的陳姓國小同學。4人先約陳男到摩鐵喝酒唱歌,趁著陳男酒酣耳熱之際,再獨留徐女和他獨處,色誘嘿咻並拍下性愛影片,事後便持影片對陳男提告性侵,要陳男吐出350萬元和解。
去年8月間,劉男、林男、徐女、洪女4人因缺錢花用,竟共謀設計陳男「仙人跳」!4人先到摩鐵開房間並裝設針孔攝影機,再叫劉男藉喝酒唱歌為由邀約陳男,5人經一番玩樂後,待陳男有醉意後,徐女再裝醉要陳男帶她進房休息,進而色誘並發生性關係,而嘿咻全程都被針孔攝影機拍下。
事後,徐女再裝酒醒並放聲哭喊遭陳男性侵,還揚言要尋死,另外3名同夥便順勢要陳男拿錢賠償。陳男的父親先拿出66萬元現金,再給付284萬元的支票,但由於徐女未成年須由父母陪同提領現金,劉男等人要求陳父將支票換成現金,陳父驚覺有異報警,才發現自己的兒子被仙人跳了。
新北地院昨(20)日審理此案,劉男和林男坦承犯行,各被依恐嚇取財等罪判1年3月徒刑,得以易科罰金6個月;而洪女和徐女皆未成年,分別移送新竹、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至於遭指控性侵的陳男,則已在事件爆發後獲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