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男子遇到惡煞持鋁棒嗆聲攻擊,他為了護妻反擊導致對方受傷,法院判他1年刑期且賠償200萬。(示意圖/TVBS)

桃園市一名吳姓男子日前開車到蘆竹區的好市多購物時,在停車場和一名林姓男子發生口角衝突。林男隨後從車裡拿了鋁棒攻擊,吳男用雙手護頭並動手反擊,對方跌倒導致頭部受傷,事後還喪失嗅覺,林男因此憤而提告求償。日前高院作出判決,認為吳男防衛過當,若能「適時奪下」鋁棒就能避免憾事,因此判他1年徒刑、緩刑5年,並賠償對方200萬元。


根據《聯合報》報導,檢警調查,這起事件發生在2014年9月9日中午。吳男和妻子到好市多賣場,因為停車問題和林男發生衝突。吳男當時準備要離開時,林男從車上副駕駛座拿了一鋁棒試圖阻擋去路,並且還攻擊對方。


吳男為了閃避和自我防衛,下意識地用手推了對方一把,林男因此人往後倒,頭部撞到地面;吳男當下立刻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林男則到醫院就醫,被診斷出頭部外傷、顱骨骨折、顱內出血、水腦症,後來還喪失嗅覺,因此對吳男提告傷害和求償。


檢警調查時,吳男到案頻頻喊冤,強調自己是無端遭陌生人攻擊,為了防衛才會出手往後一揮,「怎麼會變成我是傷害者?」而且他還強調,林男一直拿著鋁棒在他們夫妻面前揮舞,甚至還不斷叫囂「不然你想怎樣?」


其他證人則表示,當時看到林男持鋁棒要毆打吳男,雙方一陣扭打後,鋁棒掉在地上,林男就摔倒在地。


桃園地院審理後,發現吳男身高178公分、體重約122公斤,林男則只有167公分、體重約62公斤,2人體型相距甚大。法官認為若是要防止繼續被毆打,只要能「適時奪下」鋁棒即可,但吳男卻出手把林男推倒造成重傷害,已經超過了正當必要的防衛。


一審依傷害人之身體致重傷罪,判處吳男1年4個月徒刑;案件上訴到高院,審理期間林男和吳男達成和解,吳男同意賠償林男200萬元,高院改判他1年徒刑、緩刑5年。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更新時間:2018/05/03 13:07


看更多前往FUNCOOL FEED

熱門文章:

這個肥宅從來都不缺正妹女朋友 而且每次都是正妹倒貼 「直到有天他發現了超恐怖的真相...
這個普通的納粹士兵 創造了歷史上最瘋狂的殺人記錄

Google街景讓人笑翻的景象~~~~千萬不要亂點開阿 哈哈哈哈

貓咪年老去世,臨終前使出全身力氣做出的事,讓主人眼淚瞬間流下

【精選】我的鷹眼在哪裡?-復仇者聯盟3:無限之戰!!!!!!

【精選】宮崎駿又一新作?一點也不誇張!神隱少女場景在美國!?
張張都是經典!!!-第15屆《史密森尼》雜誌攝影大賽入圍作品欣賞

一定要轉!!!太令人氣憤了!!!!台灣拔河隊慘招國際黑哨,錯失金牌!!!!!!!

你知道越南人多有錢嗎?顛覆你的印象...
在一次罕見的採訪中,賈伯斯提出了塑造品牌的三大要點
令人心有餘悸的一些歷史懸案
飼育員放飯突然被大海獅壁咚,逼到人家走投無路,網喊:超級萌

【精選】新龐德電影導演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