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3 23:27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南部一所大學的男系主任妻子指控該大學1名女教授與其丈夫有外遇不倫戀,還把網路上傳述的誹謗性文字列印傳真到該大學校長室等多處辦公室,讓女教授飽受校內教授異樣眼光,蒙受極大傷害、身心俱疲,提告向系主任妻子求償300萬元。

  • 南部一所大學的男系主任妻子指控該大學1名女教授與其丈夫有外遇不倫戀,還把網路上傳述的誹謗性文字列印傳真到該大學校長室等多處辦公室,讓女教授飽受校內教授異樣眼光。(情境照)

這位博士女教授控訴,被告女子是她同校某系的男系主任妻子,對方於104年3月底到台南市1家超商把從某網站上列印下來的誹謗性文字傳真到該大學校長室、秘書室、某系辦公室等處,致使特定的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

女教授指,系主任妻子傳真的內容印寫有「女教授怎麼樣,我來講兩句…你與系主任的不倫戀,持續中嗎?系主任怎麼樣,我來講兩句…我比女教授靚,可以給我比她更多的成果嗎?…」,這些是涉私德而與公益無關的誹謗性文字,使她人格、名譽受損,面對對方那麼多中傷與那些網路上謾罵,長期下來身心受創、有椎心之痛,因此求償。

系主任妻子辯稱,她是有這麼做,目的是維護自己與丈夫的婚姻與名譽,但沒有散布、誹謗女教授名譽的故意,會這麼做是要讓丈夫學校的主管瞭解案情,藉此還她先生清白;對女教授與丈夫的不倫戀網路傳聞,自己是從女教授的行為舉止來看有所懷疑。

台南高分院法官查認,系主任妻子僅憑網路資訊與自己主觀臆測、無法確信是真實的文章內容,就傳真到學校有關處室,已妨害女教授名譽,造成對方精神極大痛苦,應負誹謗侵權賠償責任,判系主任妻子須賠20萬元精神慰撫金給女教授確定,不得上訴。

相關關鍵字:不倫戀代價女教授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