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女子桂曉林和六安市金安區男子岳志清相識相戀,最終走進婚姻殿堂。孰料在丈夫老家舉行婚禮時,發生了荒唐而又驚人的事情,新婚之夜,在公婆的「導演」下,桂曉林和新婚丈夫被灌醉,新郎被調包,桂曉林和自己毫無感情的「丈夫」生活5年並為其生育一子。日前,桂曉林來到轄區法院,和「丈夫」解除了非法同居關係。

新婚夜,新郎被「調包」        

2005年,貴州籍女孩桂曉林在深圳打工,認識了岳志清,二人一見鍾情墜入愛河。2006年5月,二人來到岳志清老家準備登記結婚,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岳志清有個哥哥岳志軍,為人內向,不善言辭,年近三十也未討到老婆,這急壞了家中的二老。二老看到小兒子不花一分錢就帶回個水靈靈的媳婦,便動起歪腦筋。對準媳婦說,按當地習俗都是先洞房再去登記結婚,桂曉林初來乍到年紀又輕,就相信了公婆的話。就在他們舉辦婚禮當天,兩位老人當著親友的面不停勸酒,有意灌醉了小兒子和桂曉林。

桂曉林回憶,鬧洞房的人直到次日凌晨才離去,她迷迷糊糊的就脫衣上床了,第二天早上才發現,睡在身邊的不是新婚丈夫岳志清,而是岳志清木訥愚鈍的哥哥,這讓她幾乎昏厥。

和大伯生活5年還有了孩子        

岳志清婚禮當天也被父母設計灌醉,第二天早上聽見桂曉林的哭聲,才發現自己睡在柴房,而不是新房,瘋了似地跑進新房,發現哥哥竟然坐在新床的床沿,便大喊父母問這是怎麼回事,這時父母和哥哥齊刷刷跪在他面前,連聲認錯說:「家醜不可外揚」,央求岳志清不要聲張。

桂曉林說,岳志清忍不下這口氣又無處發洩,在她面前長嘆一聲說:「我走了!」從此一去不回,她滿腹委屈無人訴說,只是不停地哭。她將丈夫的哥哥趕出新房,幾天不吃不喝等丈夫回來,可岳志清一直沒有音信,此後更可怕的情況發生了,她發現自己懷孕了。

辦案法官介紹,由於桂曉林家鄉遠在萬里之外,結婚當年剛剛成年,一時沒了主張,在公婆的輪番勸慰下,和毫無感情的岳志軍生活在一起,一年後為岳志軍誕下一子。

法院判決解除非法同居關係        

日前,桂曉林來到轄區六安市金安區法院,遞交訴狀要求解除她與岳志軍的非法同居關係,並向法官訴說了自己的不幸遭遇,辦案法官深表同情,告知她解除非法同居關係不一定要通過法院,她完全可以自行離去。

桂曉林說,5年來,她和岳志軍毫無感情可言,生性木訥的「丈夫」對她和孩子也是不管不問。一方面,畢竟孩子是自己親生的,她要給兒子一個「交代」;另一方面,儘管自己所愛的人現在不知身在何處,但她希望通過解除與其哥哥非法同居關係讓他明白,自己是被陷害的。

辦案法官介紹,從法律層面上說,岳志清哥哥以及其父母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但因桂曉林當時沒有報案,並與岳志清哥哥過了5年的夫妻生活,只要桂曉林本人不作被強奸的主張,法院綜合考量也就沒有深究。目前,桂曉林已自行回鄉,孩子留給公婆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