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偷拍被逮 緩刑禁見乳


乳房外科名醫梁宏華(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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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陳志賢、王己由╱台北報導】

乳房外科名醫梁宏華,3年前被控用錄影筆偷拍37名女病患乳房觸診過程,檢方偵查期間,7人和解撤告,檢方依30個妨害祕密罪起訴梁,台北地院審理時23人陸續撤告,7人堅持提告,法官依7個妨害祕密罪判梁徒刑2年、緩刑5年,並罕見地要求梁在本案判決確定後第4個月起之緩刑期間內,不得從事乳房檢查、診療及相關醫療業務,以防梁再偷拍。

也就是說,梁在4年8月緩刑期間內不能從事乳房檢查、診療及相關醫療業務,他被控7罪,每罪都判刑7個月,均不得易科罰金,因此梁一旦違反規定「觸乳」要就去坐牢,緩刑條件相當重。另本案有37名被害人,估算梁偷拍賠償金總計近千萬元。

7受害女子堅持提告

台北地檢署說,尊重北院判決,本案尚有7名被害人提告,須視被害人上訴意願,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會在了解判決理由後,再研究是否提上訴。

40歲的梁宏華,原是北醫栽培的明日之星,已婚的他5年前與林姓護理師婚外情,後不滿林另結新歡,趁林裸睡時,偷拍對方美背及翹臀,再傳照片給林的新歡宣示主權,甚至在嘿咻時偷拍性愛過程。梁遭北醫解雇,也依妨害祕密罪起訴,後和解收場。

但梁又被控在2015年10月間在診間偷藏錄影筆,在對女病患乳房觸診時偷拍,護理師發現梁放在診間架子上的筆外形有異,懷疑梁用錄影筆偷拍女病患,私下向北醫舉報。

院方在梁的診間找到錄影筆和相關檔案,檢警據報勘驗偷拍內容,發現共錄有37名女子偷拍檔。梁坦承偷拍,但辯稱是做醫學研究,後來與7人和解,檢方去年10月依30個妨害祕密罪起訴。

明日之星 毀於偷拍

全案移送北院審理,法官傳喚23名被害人進行調解,梁認錯賠償,雙方達成和解,23人撤告,法官判決公訴不受理。另7人無法達成和解,法官依7個妨害祕密罪各判徒刑7月,應執行徒刑2年,考量梁沒有前科,宣告緩刑5年。本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