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揭女童遭性侵?父PO網嗆要告

五歲女童下體都是血被送醫急救後,醫生開立「疑遭性侵」診斷證明,引發社會關注,到底是誰性侵年僅五歲的女童?一名自稱當天經手女童傷勢的醫院護理師上網揭發真相:「小女孩的私密處出血量比一般成人月經還多,處女膜及私密處都有嚴重撕裂傷,小女孩也說哥哥天天用生殖器插入他的下體」,貼文一出,女童的爸爸立刻貼文反擊,並秀出三聯單,強調對揭開真相的護理師提起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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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師揭女童遭性侵?父PO網嗆要告。(圖/翻攝爆料公社)

女童父親從第一篇文,語氣不通順,到現在短時間內寫出一篇文情並茂的文章,甚至對於法條朗朗上口。拿出護理人員法來告知所有人,護理師把真相揭露出來是違法的行為。口說無憑,女童的爸爸還加碼PO出一張三聯單,內容清楚記載著9月10日22:52分,到新莊分局福營派出所報案,案別是妨害名譽(信用)的三聯單。有條有理的處理方式,讓好多網友想問,這是不是有高人在背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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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揭女童私處嚴重撕裂傷⋯父發文、PO三聯單嗆告護理師。(圖/翻攝臉書爆料公社)

女童父親聲明如下:

一、這位自稱是新莊天主教醫院的護理師我並不認識你,但你未經病患家屬同意也未經司法調查結果出爐,逕自於網路留言我女兒醫診的相關病情與內容,並公然轉述我女兒未經證實的言論,無端指控我們都是加害人。此舉無助於事實釐清的公開言論我深表遺憾與憤怒,醫護人員本應堅守倫理道德,病人隱私權是一項重要的人格權。

不管有任何理由都已違反護理倫理原則之不當行為,而衛生署根據護理人員法第二十八條「護理人員或護理機構及其人員對於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他人秘密,不得無故洩露」之相關規定。

二、針對你意圖散佈於眾的不當公開文字與言論,本人與太太已正式向你提出妨害名譽之告訴。(如附圖)

本人再次強調,女兒意外受傷純屬意外,非人為傷害,後續皆會有新北市社會局評估報告與司法機關的調查。懇請各位網友立即停止散佈不實之言論,也請不要打擾到我的家人,若有侵害到我與家人的行為,不排除對相關侵權行為提出告訴。謝謝大家的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