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路霸!「刀哥」監5年屁股吃2鞭

 

(古晉1日訊)不爽危險超車而被鳴笛,持刀砸鏡的惡煞路霸今日罪成,被判監禁5年和鞭笞2下!

 

由於危險超車被鳴笛起怒火,路霸持刀砸破女司機轎車鏡子後再開車撞擊對方車門,被告今日面對三項控狀後,在法庭俯首認罪。

來自石隆門的29歲被告莫哈末法雷的3項控狀是,第一、今年9月26日早上10時50分左右,在7哩哥打聖淘沙十字路口交通燈處,被發現在公共場所擁有危險武器,即一把長達12寸的巴冷刀,因而抵觸1958年腐蝕物與爆炸物及危險武器法令6(1)條文。

根據此法令,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監禁不少過5年及不超過10年或另加鞭笞。

第二條控狀是,他被控於同一時間及地點,使用一把巴冷刀,砸壞楊姓女子的車窗,導致對方損失1000令吉,抵觸刑事法典第427條文;第三條控狀是,他在同一時間及地點,使用巴冷刀恐嚇楊姓女子,抵觸刑事法典第506條文。

據悉,被告是於當天在朋尼遜路6哩路段危險超車,44歲華裔女車主司機因此鳴車笛警示對方,殊不知,女司機的舉動招惹被告的不滿,並攔堵女車主的轎車後,就下車砸破女司機轎車車鏡,於是就離開,女司機尾隨其後鳴笛以要求對方停車。

惟,被告不予理會,直到抵達7哩聖淘沙交通燈處停車,被告下車後手持利刀,砸破女司機座的車窗鏡子,並打開車門,女司機見狀不妥,從前座左車位下車,被告此時上其車,開車撞擊女司機轎車的駕駛座車門,損毀不堪。

待路霸離開現場後,女司機隨即撥電向友人求助及報警,當時,女司機將手機拍攝整個事發經過,包括被告的車牌號碼及被告的模樣,並將視頻上傳到網上流傳,引起網民的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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